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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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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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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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一般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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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1名(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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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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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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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 107/12/13~1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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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一、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高等考
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關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且非限制轉調期限以內。
四、現職人員且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 五、熟稔公文文書處理、電腦文書處理、
公文管理資訊系統及秘書室業務相關法規。 六、嫻熟本校校級會議議事、秘書等業務。
七、具專案規劃、溝通協調、創新及管理能力。 六、需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
上英語能力檢定。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者。
這個缺如何?
會不會很常需要加班或是隨時on call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