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修法

作者: cigxm (不想當備胎 >_<)   2018-12-18 20:05:53
有些單位的約聘雇人員薪點折合率是比較高的
原來的規定是說 不管你的薪點折合率有多高
在算離職金提撥金額的時候 一律用行政院通案的標準(現行是124.7)來計算
新修正的規定是說 用實際比較高的薪點折合率 來計算離職金的提撥金額
其實 這份公文對大部分機關的約聘雇人員是沒啥差的
唯一有差的就是少數薪點折合率高於124.7的機關裡的約聘雇人員
他們提撥的離職金會變多
白話的解釋 就醬
※ 引述《DAGI ( 兔子妹)》之銘言:
: 大家好,
: 今天收到人事室的ㄧ份通知內文如下
: https://i.imgur.com/NhYDU83.jpg
: 明明都中文,但湊起來卻看不懂他在說什麼~~囧
: 也不知該表達什麼意見,
: 請問有大大可以幫忙解釋修法對我們的權益會有什麼影響嗎?
: 感激不盡~~
作者: DAGI ( 兔子妹)   2018-12-18 20:21:00
感謝大大精闢的解說~~~
作者: cigxm (不想當備胎 >_<)   2018-12-18 20:34:00
曾任約聘雇人員 對於約聘雇人員的權益有點小了解
作者: voicert (seibu lions)   2018-12-18 20:40:00
原以為全國都是用行政院的規定,想請教一下哪些類別的折合率高於行政院的規定?
作者: snowcs (abow)   2018-12-18 20:52:00
地域加給的人
作者: flygoing (績效地獄中)   2018-12-18 20:55:00
專業技術:如資訊類,偏遠地區:如離島等,還有很多特例
作者: chi331 (chi)   2018-12-18 21:43:00
聘用醫師也是高於通案,但是...前文不是已經敘明改制時間修改不能一次考慮完善嗎?效率在哪裡?!
作者: zvictory (nobody)   2018-12-18 22:21:00
保護性社工,折合率高於124.7。
作者: Noobungas (蠢九龜兒子)   2018-12-18 23:04:00
約聘做再久還不是要考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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