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版上學長姐們~
情況如下
99.8在A公家機關約聘人員
101.8年資無間斷任職B機關公務人員
106.4-8在B機關育嬰留停4個月
107.10因離家近平調C機關
因為是小單位,C機關課員為兼任人事
我提出a單位離職證明要接續99-101的年資時,討論到幾個問題~
問題一:99.8-107.8,如果沒有育嬰留停那一段,年資是滿八年沒錯吧?108年是第九年
?
問題二:課員提出問題,因為我有育嬰留停,是不是就不能算八月滿八年,要算12月才能
滿八年?
問題三:雖然只有短短四個月,會影響將來的退休年資嗎?
再麻煩學長姐們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