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9-01-06 07:33:42旅行社老闆不爽稽查 竟關車門把官員強行載走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林姓旅行社負責人去年接到包車團,因缺司機自已開車接客跑
車,在關西服務區休息時,遇到兩名稽查員上車查車子狀況,他一時不爽竟開直播拍二人
稽查狀況,還關上車門將落單的戴姓女稽查員載走,戴女氣炸怒控妨害自由。新竹地院依
妨害自由罪判刑3月,緩刑2年,期間捐公庫5萬元。
判決指出,這名林姓旅行社董事長,去年6月間因接到包車團,缺司機開車載客,自已當
司機開遊覽車,從台北雙溪到台南,途中在關西服務區暫停休息,剛好遇到交通局觀光局
戴女、陳男稽查員上車,表明身分要稽查。林男對官員稽查不滿,怒嗆:「沒問題為何要
查?」要求稽查員「去別車找!」,戴、陳見對方不願配合,告知拒檢問題恐涉法,被對
方諷:「你很棒嘛!你很會嘛!」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男拿起手機,近距離拍攝,並以臉書直播,陳男見稽查遭阻,下車聯絡國道警察協助。
而林男明知戴女是執行職務的公務員,竟關上車門直接將車開走,將戴女載離停車場,讓
她嚇得多次要求停車,直到200公尺外的關西服務區加油站,國道警方趕抵要求開啟車門
,戴女才脫身下車,事後憤而提告。
林男偵訊時辯稱,當時沒看到車上有觀光局稽查人員,只是想去加油,又改口表示不知戴
、陳是稽查員,也不知戴女還在車上。直到起訴移審新竹地院開庭時,林男才坦承犯行。
法官認為,林男未能體認公務員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應予尊重,竟強行載走戴女,非理
性剝奪行動自由,危害公務員執行職務安全,心態、手段可議,實不足取,念其犯後坦承
犯行,態度尚可,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刑3月,緩刑2年,期間應捐公庫5萬元。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63113
這個運將素質好低!連執法人員也戲弄!
作者:
hune (無)
2019-01-06 08:09:00好爛 根本擺明欺負認真執勤的稽查員
監所公務員給1包菸判2年半,民眾剝奪公務員行動自由造成驚懼害怕,3個月緩刑謝謝。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01-06 09:22:00身分犯的特性就是如此如果不知什麼是身分犯,請先去念刑法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9-01-06 10:03:00踐踏公權力3個月,便宜!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9-01-06 14:18:00不是唯一死刑嗎
作者:
SSLY (正直)
2019-01-06 18:38:00對這些敗類總是輕判,公權力不彰也是理所當然
作者:
eebear (失敗不等於零)
2019-01-06 18:59:00就是這種判決,以後只會讓公務員不敢認真執法,只想隨便應付就好
作者: shan1126 (shan1126) 2019-01-06 20:47:00
200公尺頂多幾分鐘的時間,是要判多重
作者: ccusup (123) 2019-01-06 21:18:00
樓上沒看到是被警方攔下???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9-01-06 22:58:00跟樓上的新聞對比 判公務員就重判 對老百姓就輕判
作者: chasel99 2019-01-06 23:13:00
大腸花那幾個敗類還被判無罪耶,所以有什麼意外嗎?
作者: Alphaz (@@) 2019-01-07 00:10:00
在台灣都馬是民眾打警察 公權力?呵呵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1-07 00:23:00居然緩刑
作者:
hune (無)
2019-01-06 00:09:00好爛 根本擺明欺負認真執勤的稽查員
監所公務員給1包菸判2年半,民眾剝奪公務員行動自由造成驚懼害怕,3個月緩刑謝謝。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9-01-06 01:22:00身分犯的特性就是如此如果不知什麼是身分犯,請先去念刑法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9-01-06 02:03:00踐踏公權力3個月,便宜!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9-01-06 06:18:00不是唯一死刑嗎
作者:
SSLY (正直)
2019-01-06 10:38:00對這些敗類總是輕判,公權力不彰也是理所當然
作者:
eebear (失敗不等於零)
2019-01-06 10:59:00就是這種判決,以後只會讓公務員不敢認真執法,只想隨便應付就好
作者: shan1126 (shan1126) 2019-01-06 12:47:00
200公尺頂多幾分鐘的時間,是要判多重
作者: ccusup (123) 2019-01-06 13:18:00
樓上沒看到是被警方攔下???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9-01-06 14:58:00跟樓上的新聞對比 判公務員就重判 對老百姓就輕判
作者: chasel99 2019-01-06 15:13:00
大腸花那幾個敗類還被判無罪耶,所以有什麼意外嗎?
作者: Alphaz (@@) 2019-01-06 16:10:00
在台灣都馬是民眾打警察 公權力?呵呵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1-06 16:23:00居然緩刑
作者:
kobejay (Happiness)
2019-01-06 17:36:00可現在民眾連警察都不太怕了...
作者:
goshfju (Cola)
2019-01-06 21:09:00這種的才三個月國考版的一篇送個香菸就2年6個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1-06 21:18:00樓上,你指的就這邊的上一篇...
作者:
goshfju (Cola)
2019-01-06 22:22:00XD
作者:
ksxo (aa)
2019-01-07 09:06:00反過來公務員執行公務遭檢舉 就要關到死
作者:
SkyPtt (è—å¤©ç™½é›²ç¶ è‰åœ°)
2019-01-07 10:45:00公務員給人一包煙判刑二年,擄走公務員緩刑
作者: linerly (Delta) 2019-01-07 11:50:00
某位被關還可以到處趴趴造的前公職人員比較厲害
還好不是士檢承辦的案件,士檢應該會認為主子載走奴才屬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然後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