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司法院、法務部網路論壇之戰,恐面臨雙邊「斷交」
新新聞侯柏青 2019-01-12 13:00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將檢察署招牌去掉法院兩字,落實檢審分立。(陳韡誌攝)
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司法院無預警發文給法務部,表明今年一月初開始禁止檢察官使用「
法官論壇」;法務部一月三日傍晚發文回覆司法院表示「反對」,詎料司法院隔天就拿掉
檢察官使用權。挨了記悶棍的法務部考慮來記回馬槍,禁止法官使用「檢察官論壇」。這
場院部的論壇之戰,如無意外將以「雙邊斷交」收場。
「檢審PTT」內部揭弊、表達意見
法務部與司法院想法不同調
這次引發院部交鋒的法官論壇,是法院的內部討論區。其實無論是法院或檢方的都一樣,
內部討論區由於不對外公開,因此被視為內部揭弊和表達意見的「檢審PTT」。不過,
司法院和法務部的資訊系統大不相同,檢察官想「越域」,就必須登入司法院單一窗口才
得以進入法官論壇;而法官如果想跨界討論,也必須用自己的帳號、密碼登入法務部單一
窗口。
不過,律師團體礙於非公務機關,無法登入討論,因此屢屢質疑院部設立檢審交流平台阻
礙「檢審分立」,也可能造成「審判傾斜」的錯誤印象。
一名法官說,法官論壇裡的文章其實沒有外界想像的多,大部分的主題都集中在針砭司法
政策或法律條文等,不過在論壇發文的優點,是可以指定司法院等官方單位答覆,「司法
院蒐集法官論壇的動態後會向上反映,做為施政參考。之前司法院長許宗力因薦舉五名『
司改幫』擔任司改國是會議律師委員而挨批,許還曾自稱『鄉民』上論壇親自解釋。」
但他認為,法官(檢察官)論壇允許匿名發文,匿名的好處是增加司法官揭弊的誘因;但
壞處是也會有人利用匿名發文抹黑他人,有法官(檢察官)「網內互打」、甚至對簿公堂
。「法官論壇最輝煌的一個案例,就是有法官上網披露最高法院法官為子關說。」該法官
訴說著之前的盛況。
一名資深檢察官私下感嘆,絕大部分的司法官業務負荷沉重,很少有閒功夫上論壇,看來
看去,意見領袖就是那幾個「法界網紅」而已,「以前是檢察官論壇的能見度較高,但近
年來法官論壇爆紅,被媒體引用次數也直線上升;反觀檢察官論壇幾乎可以用『荒蕪』來
形容,因此有不少檢察官會選擇跨區發表意見。」
司法院想推論壇實名制
「為什麼這麼急?」據悉,司法院告訴法務部的三大官方理由,包括司法法制委員會立委
審預算時提出質疑、一名律師出身的監委巡察司法院時關心此事、有律師公會發函給司法
院,認為院檢內部論壇交流恐誤導審判偏頗。司法院指稱,為杜絕「外界疑慮」有必要回
應,但什麼時候實施「必須等院部磋商」。
據檢方高層轉述,司法院一直想推動的政策,其實是動搖揭弊動機的「論壇實名制」。一
名官員就曾在院部會晤時強調:「法官說話要嚴謹,也要為自己說過的話負責。」當時法
務部成員表示可以研究。但研究實名制的話才講完沒多久,司法院率先執行的竟然是論壇
「片面斷交」檢察官,動作令人摸不著頭緒。
「阻止法官和檢察官用論壇交流是小事,但司法院卻急得橫柴入灶,檯面上擺出這些冠冕
堂皇的外界人士,都只是為了隱藏背後『檢審分立』的那塊神主牌。」一名檢方人士說。
這名人士質疑:「有人主張檢察官和律師都是當事人,基於『武器對等』的訴訟原則,呼
籲法官論壇也開放讓律師使用。其實法官論壇裡常見的都是法律交流,鮮少觸及個案,怎
麼可能影響審判?此外,『當事人』是法庭用語,法官論壇具有公務機關性質,檢察官隸
屬於公務機關,可以合理使用公務資源,而律師並非公務員,怎麼能授權他們使用公家資
源?」
法務部有可能跟進
他認為:「如果法官想和律師成立一個不公開的交流平台,只要不涉及倫理或個案,檢方
也不會反對。不過這頂審判偏頗的帽子扣得太大,依這樣的邏輯,司法院要不要禁止檢察
官和法官用LINE、IG或臉書聯絡?院檢聯姻的狀況很普遍,要不要禁止檢察官和法官結
婚?從檢察官或律師轉任的法官,也可能造成審判偏頗,是否要考慮取消轉任制度? 」
不過,也有不少法官相當認同司法院的做法。有法官私下說:「檢審雖然是同時錄取培訓
,但分發後隸屬於不同單位,文化差異很大,怎麼能共享同一個內部討論平台?未來的司
法政策就是打算分開培訓,掃除院檢『同根生』的狀況,既然『檢審分立』是必然之路,
司法院的做法非常正確,早就應該去做。」
據悉,法務部收到司法院函文時就感覺到「木已成舟」,但內部討論如何接招時卻意見紛
歧,有人建議「比照辦理」,也有人徵詢基層檢察官的意見後認為:「法務部要表現出泱
泱大度,不應限制,反而要鼓勵法官到檢察官論壇交流。」
不過法務部最終讓司法院碰了個軟釘子,一月三日以公文回函給司法院時列舉出多項反對
理由,卻沒有正面回應是否要執行。據悉,法務部認為檢察署和法院屬於「機關間的業務
交流」,有開闢對話平台的必要,而論壇只是交流的一小部分。為了讓外界對審判更有信
心,法官不可以封閉,反而應該多和外界交流,「司法院這麼擔心檢審交流造成審判偏頗
,難道是不信任法官嗎? 」
詭異的是,司法院一接到回函,不但沒有如公文所述「研商施行日期」,反而在第二天啟
動「限制入境」,讓不少檢察官傻眼。據瞭解,法務部接獲訊息後,初步傾向禁止法官進
入檢察官論壇,但實際施行日期「還在喬」。
倒楣的還是第一線的辦案人員
一名檢察官語重心長地說,這件小事不影響現階段的檢審業務,但司法院如果逐步限制檢
察官進入其內網查資料,可能影響辦案。「司法院一改規定,法務部或許也會跟著改。如
果檢方調判決或法官查前科紀錄等都得發函來發函去,時間都浪費在調閱資料的雜事,最
倒楣的還是第一線的辦案人員。」
https://www.storm.mg/article/80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