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ccw (我要順利畢業!)
2019-01-15 22:02:55太太是臺北市的公務員,前一陣子懷孕工作"過於"繁忙
上班時間出血,只能請了兩個禮拜,本周回去上班後
發現登記財產的筆電未被告知的情況下拿走,筆電就此遺失
,如果最後找不回來就需要我太太出錢賠,替太太覺得有點不值,
請問版上這種情況下有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方法,可以報警處理嗎?
或是能不能調監視器之類的?
在此先謝謝各位大大。
作者:
jjer (CCC~)
2019-01-15 22:06:00當然可以報奴才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9-01-15 22:07:00報警啊
長官不想介入的話 先依規定調監視器 寫申請書或公文吧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9-01-15 22:51:00報警阿大哥。
作者:
tiwey (魅影)
2019-01-15 23:19:00報案
作者:
slamkyo (歹謝啦)
2019-01-15 23:20:00報警
作者:
ken5566 (休息是為了繼續休息)
2019-01-15 23:21:00報警
作者:
ajang (A彰)
2019-01-15 23:51:00刑事案件也只報警囉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1-16 06:14:00報警應該是例行程序,以前也發生過這種事,財管要除帳原因是被偷走,會計還要求要有報案三連單作為證明
作者: qqaidskk (jyi) 2019-01-16 06:51:00
那請問若已遺失好幾年,當年亦未報警,可在使用期限到期後,自然除帳嗎?
作者:
magina (光)
2019-01-16 07:53:00樓樓上也順便吉嘿
作者:
Carnot (Carnot)
2019-01-16 08:47:00坐等被告出來真名道歉
作者:
star1023 (唯一的唯一)
2019-01-16 08:48:00置板凳看某樓被吉
作者:
wccw (我要順利畢業!)
2019-01-16 08:56:00謝謝各位大大 已經與太太討論這我一定吉 哈哈哈我也想看某樓本人
作者:
dayno (zero)
2019-01-16 09:15:00回樓樓上,沒有三聯單你要拿什麼證明東西是真的遺失不是你侵占?報廢除帳要見屍,去買一個二手的來除帳吧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1-16 10:15:00樓上,那是不是所有告訴竊盜的被害人,都要先證據東西不是自己藏起來,哪有這種事*明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6 10:29:00被偷應該不需要賠吧Blue,所以才說要用報案單做證明,報遺失跟報廢是兩回事如果當初沒報案<-這算自己疏失,就要自己承擔想辦法報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1-16 11:04:00分幾方面來看,是否善盡保管之責? 是否有收妥?是否任意放置於他人甚至外人隨便可拿到的地方?若今天收在櫃子上,那個人支持你直接報警當然,亂放也還是可以報警,但同樣的自己的疏失仍須究責更正:收在櫃子內或抽屜內至於是否上鎖? 既已收入,表示非他人得任意開啟
作者:
dayno (zero)
2019-01-16 11:39:00BLUE你的理解和邏輯是不是有問題?我有寫明【三聯單】是前提
作者:
wccw (我要順利畢業!)
2019-01-16 11:41:00謝謝大家的意見 會提供幾位認真的大大100p致謝
作者:
dayno (zero)
2019-01-16 11:41:00qqaidskk的提問就是物品多年前遺失沒報警可不可以除帳沒報警、沒三聯單,要拿什麼證明東西是遺失不是有意侵占?也如同m大說的,有無未善盡保管之責也是一個問題一句遺失就要除帳哪有那麼好的事?
作者:
en90508 (EN)
2019-01-16 15:57:00報警!不報警就真的只能自己賠了要報廢要見屍的,就算過使用年限也一樣
作者:
a25 (這樣的我)
2019-01-16 16:37:00我們機關,不見一支3000多的隨身硬碟,當天就報警了……
作者: qqaidskk (jyi) 2019-01-16 17:25:00
那再請問一下 ,若是這麼多年後,為了除帳,再報警,可以嗎?
作者:
en90508 (EN)
2019-01-16 19:06:00會有人過這麼多年才報警?XD再看一次推文吧!有人有講啦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19-01-17 05:45:00一台電腦才多少錢,報警馬上吃鴨少好幾萬,買一台相同型號的回來補位才划算吧,文官的腦子果然珍貴
作者: mit28 2019-01-18 22:50:00
樓上單位真有趣,報警還會吃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