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小的是新手採購業務單位,最近辦理一項勞務採購,內容是要求廠商整體規
劃某一區域,包含製作一項藝術品,及開記者會行銷宣傳,後來應大會整體規劃,更改了
原設計圖說(變更整體配置及該項藝術品的樣式)並且取消記者會,(變更設計圖說不會
增減原契約經費概算),但現場發生配電問題需增加更改電力配置的費用,剛剛爬了一下
文,設計變更大部分都是在講工程設計變更,
理解後的流程是:
變更設計圖說(經費概算未變):
發生契約設計圖說變更情形→現勘作成會議紀錄→編制變更設計圖說→簽呈→雙方簽契約
變更同意書
增加更改電力配置費用(原經費概算無此項目):
發生契約需增加工項→廠商提說明→簽呈→核訂底價→議價→雙方簽契約變更同意書
請問兩者怎麼融合辦理,另外應大會要求取消記者會,會扣減該工項的費用,又怎麼加進
去一起辦?麻煩有經驗的前輩解惑,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