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小弟於104年考上普考,任職兩年多,至107年考上高考三級重新分發至新機關報到,受基
礎訓完又考上高考二級,近日要再分發至另一機關。
試問:
1、我在普考機關打的考績,獎金是領哪個機關的啊?普考機關/高考三級機關還是高考二
級機關呢?
2、那考績獎金是以我在哪機關的薪水為基準去計算呢?
3、分發到高三機關的這兩個月薪資,因還沒合格實授,所以暫領5本5,聽說合格實授後
會補這段時間的差額到6本1。
那當我近日到高二機關報到並合格實授後,那在高三機關的兩個月以及高二機關的四個月
薪
資差額,是補6本1的差額還是補7本1呢?
4、107年的年終獎金是否會在合格實授後補差額呢?如果有補,是6本1還是7本1計算呢?
5、請問這段期間的加班費也會比照薪水補差額嗎?
請萬事通大大們,有空幫我解惑一下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