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t886688 (cat886688)》之銘言:
: 當公務人員越久,可休的假就越多,這是一種福利,也是應得的,但有很多公務人員因業
: 務太忙碌,就無法順利休假,請問大家,強制休假14日以外的休假,大家會休完嗎?謝謝
: 。
各行各業年資愈久可休的假都會比較多,自己去看勞工請假規則及給假規定,
別說得一副其他行業休假都不會變多似的。
稍微動一點腦筋就知道這個問題基本上沒有什麼意義,當業務太忙碌時,
連14天強制休假都很難確實休完,最後都變成在營休假了,
名義上休假實際上上班,更不用說那些堆積如山的加班補休,看得到休不到。
嚴格來說,應該是讓公務員自由選擇要加班費還是要補休,
休假的部分也應該尊重公務員的自由意志,機關不得對公務員的選擇有意見,
才是最公平最保障基層權益的作法。不過那些關在象牙塔裡的高官們,
還是只會整天拿特別權利關係壓公務員,公務員除了比較不會失業之外,
其他的保障都比勞工差。連確實給予加班費跟管制工作時數都做不到,
還變相要求公務員用自己的錢促進消費的政府,還能期待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