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滅火器的問題

作者: huachen (huachen)   2019-02-14 20:15:40
剛當里幹事時曾經接收一批列帳的物品,
是前里長採購的滅火器(約50支,單價380元,已使用1年),
當時分散在各大廈,領取的清單有主委簽名,
經過三年多,里長也換了,最近職務調整也想要報廢,
清點才發現有的大樓主委換了 新來的不知放哪,有的好像自己扔掉了@@
因為遺失大約10支,本來打算自己賠錢,只能怪自己沒注意
不過跟同事討論 他說滅火器應該是耗損品,而且都過4年了,
當初就沒必要列物品,現在根本也不需要特別報廢,
想請問各前輩,這樣跟承辦解釋得過去嗎? 還是有比較好的處理方式?
另外賠錢就算了,物品遺失有沒有行政責任?感覺很頭痛...
作者: douxid   2019-02-14 22:33:00
國物商買或去消防設備公司買回收品湊屍體
作者: huachen (huachen)   2019-02-14 23:27:00
好的 謝謝建議~
作者: kiwifruit   2019-02-15 08:27:00
380元連非消秏品都不是,有需要報廢嗎?
作者: ying1027 (ying)   2019-02-15 09:47:00
你確定有登物品(非消耗品)的帳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15 11:07:00
看情況,滅火器雖然只有380,有的會計會要求登(剪刀都看過若你怕的話,就上個簽就好,既然有列帳的話,就簽銷帳
作者: realnofish (真的沒有魚)   2019-02-15 12:24:00
當初沒列帳就沒問題,列了就得死要見屍然後按程序報廢除帳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2-15 14:24:00
可由原領管委會證明遺失,然後因已逾年限去簽結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9-02-15 15:59:00
行政責任可大可小 xdd
作者: huachen (huachen)   2019-02-15 21:29:00
ying真的有列帳 而且一支就算一個帳@@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2-16 20:47:00
有列帳找不到就裝死吧,把鍋留給下個承辦人沒必要由你引爆這個炸彈找屍體交差也是不錯的辦法
作者: huachen (huachen)   2019-02-17 00:57:00
幸好後來陸續找到了(都被放在倉庫或地下室XD)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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