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隊友害公文逾期 教育部科長篡改時間下場超慘
出版時間:2019/02/15 20:41
教育部一名陳姓女科長因為部屬送上來的3份公文逾期,為了掩飾過失,竟然重新製作一
份公文並調整時間,最後東窗事發,在政風人員陪同下前往廉政署自首。而女科長為了這
個犯行付出慘痛代價,不僅被記過、拔掉科長職務,還吃上刑責,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文
書罪將她緩起訴1年,條件是須繳國庫10萬元。
檢廉查出,2017年7月間,台中教育局發文到教育部,同年12月部屬才將這份函文送到陳
姓科長的手中,女科長發現收文時這份公文已逾期,竟然異想天開,重新製作一份公文,
將收文時間更改為2017年11月。
2017年12月間,又有一份公文送到教育部,陳姓科長收到後發現又過期,卻如法炮製,重
新製作一份公文並更改時間。
2017年12月間,陳姓女科長擔任約聘工作的部屬準備離職,由於內任事情沒有做好遭到稽
查,女科長竟又偽造部屬簽名上簽呈幫部屬說明相關事項。最後因東窗事發,教育部查出
女科長篡改公文,將她記過、降調處分。
由於女科長的行為已涉犯偽造公文書罪,因此在政風人員陪同下前往廉政署自首,最後函
送北檢偵辦。女科長坦承所有犯行,供稱因為工作量太大,長官又給予很多壓力,每天都
睡不好,加上部屬不配合,她才會誤觸法網。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陳女坦承犯罪,且已受到行政處分,又沒有前科紀錄,因此給予緩起訴
處分,期限1年,但她須在緩起訴確定後8個月內,繳交10萬元給國庫。(呂志明/台北報
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215/1518194/
7月到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