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從大陸退到台灣,還堅持用「大中國憲法」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9-03-01 05:42:18
: 噓 maniaque: 把自己的心得,多 google 一些銓敘部自己的報告,自己看吧 02/27 22:58
: → maniaque: 更不用講,那時有多少外省人? 多少純台灣人? 02/27 22:59
: → maniaque: 制度也是慢慢在調整,而那時候台灣經濟正在起飛 02/27 23:00
: → maniaque: 當每個人都求公職跟現在一樣歐??? ^_^ 02/27 23:00
: → maniaque: 那時軍公教,靠那份死薪水根本養不了家 02/27 23:00
: → maniaque: 不多看看一些作家的文章,還真不知道這年頭還這麼多幼稚 02/27 23:01
: → maniaque: 又無知的人存在這個社會.... 02/27 23:01
: → maniaque: 這篇偏不偏,說真的,那段作者介紹...挺好笑的 02/27 23:02
: 推 hune: 天真 當年的公務員很多可不是單靠那份死薪水養家的 科科 02/28 01:32
: 噓 gwboy: 抹黑+製造對立鬥爭,永遠都是那一套 02/28 02:49
: 噓 cid7: 今年228悲情牌不管用了,改抹公務員。從表中錄取人員的高雄 02/28 06:53
: → cid7: 和臺灣分開計算就知道統計的是籍貫,每次都這樣搞分化,難怪 02/28 06:55
: → cid7: 選舉選不上 02/28 06:55
: 噓 shernway: 為什麼黨工都是c開頭的 02/28 07:29
: → shernway: ^轉文 02/28 07:29
: → zzzzaaaa: 然後在改革的30年後的今日 dpp又創造了口譯哥這種角色 02/28 08:35
: → zzzzaaaa: 來搶公務員飯碗XD 02/28 08:35
: → houseguy: 軍公教以前哪有養不起家..而且以前的工作才爽咧 02/28 09:24
有一點我不同意m大,
有些廠工就是整天只會看一些「作家」的幻想文不讀書
才會老是活在幻想世界裡
到底以前的公務人員薪水是否難以養家
看看兩則將近40年前的銓敘部函釋,就知道歷史脈絡
1.
銓敘部71年5月20日(71)臺楷銓參字第20538號函
公務員在早晨上班前兼差送報,「公務員服務法」尚無限制之規定,
惟送報工作不問風雨寒暑,每日定時為之,精神體力均有所耗,若有
妨害本身業務之情形,應予勸導免兼為宜。
>>公務人員不可以趁早上上班前去當送報生
2.
銓敘部71年7月14日台楷銓參字第32402號函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及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業務,為公務員
服務法第13條及第14條所規定。公務員身分不因時間而更易,故於晚
上擔任非與職務關係之人民團體或民營廠礦工作,仍應受上開規定之
限制。
>>公務人員下班後不可以去當礦工or工廠輪班
再看一則大概17年前的函釋
3.
銓敘部92年4月25日部法一字第0922239192號書函
......準此,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又除法令所規定外,
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惟利用公餘時間偶爾以按件計酬方式打工
賺取薄利,倘所兼之計件工作無損公務員尊嚴,且本職所任工作非屬
機關保密性及不可外洩民間之專業技術性,尚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
或第14條規定不悖。惟利用週休二日或公餘時間擔任零工店員,如非
偶一為之,而係經常、固定者,即不符本部上開函釋意旨,另其是否
有礙本身業務之情形,亦宜併酌。
>>公務人員不可以去小7當店員,全職工讀都不行
結論:
公務人員薪水從來沒有特別高過
一樣是專業人員 (除非有人要主張專技高考有比高普考難上)
經濟起飛年代薪水一直相對比較低。
會吸引大家報考一直都只是因為退休比較有保障而已。
不是每個人都禁得起中年失業,或家有恆產不用擔心退休。
這是每個人的不同生涯選擇,不等於人家米蟲。
民國71年有人需要去當送報生和礦工才能養家。
關於不讓送報這事,銓敘部語氣還很委婉:「勸導」免兼為宜。
即使到了民國92年(2003),還有人會去小7打工。
會有函釋出現,就不是個案,
是薪水實在不夠高,而有普遍的兼職需求。
試問如果當時普遍薪水有到一般上班族的均標甚至高標
正常人下班時間誰不想宅在家裡爽爽過?
誰不想睡到7點起床錢多事少離家近?
寒流颱風天照常送報,這種苦差事大概連廠工都不想做。
廠工要是願意去小7打工,就也不用當廠工惹人嫌了啦。
送報生、礦工、小7店員,很爽嗎?如不是為了養家誰要去做?
不讓人趁年輕有體力時兼職存點棺材本,現在人家老了又砍人退休金?
砍人家退休金可以呀,兼職規定先放寬不會?
大家各憑本事自己存自己的退休金,皆大歡喜。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3-01 06:53:00
其實沒有工會,就是不會改。偉哉銓敘部怎可能改呢
作者: ninichen128 (ninichen)   2019-03-01 07:21:00
推 兼職放寬 不想繳破產基金 退休金願自己存
作者: tony900845 (XDS)   2019-03-01 07:24:00
作者: laliga (飛天松鼠)   2019-03-01 07:36:00
還是體制問題,公務員的待遇、退俸、工作環境是否有符全民利益?還是少數人假改革之名擅自決定?少數人當權者圖利的又是誰?這一切都是相扣的,沒辦法但一面向來看。但是目前客觀來說年改就是過激,橫向來看年改大改公教、軍改轉彎、農勞停滯,縱向來看年改單改公務員退俸,工作環境獎懲制度基本薪資人事法規並沒有一併檢討(3%跟小時計價這不成比例的小惠就別說了,要的是工會、兼職或是改善民代關說這種大幅度的),所以縱橫來看年改就是過激,為了啥?你覺得可以討論,但在各種帶風向下,民眾有這樣覺得嗎?民眾大談台灣的民主價值,卻要保留公務員特殊權利關係,不就自我矛盾,公務員本質是台灣公民啊!
作者: mentionD   2019-03-01 08:36:00
推推
作者: littlehost (嘿嘿嘿)   2019-03-01 08:57:00
推推!
作者: wujay   2019-03-01 09:18:00
原文是寫錄取制度,你寫公務員辛不辛苦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9-03-01 10:19:00
既然都砍福利了 相對的 義務也要鬆綁啊公法上鬆綁公務員義務 就可以啊 沒什麼特別權力關係可言
作者: abcde78555 (柯比布萊恩特)   2019-03-01 12:00:00
可惜覺青腦跟部分覺醒公教看不懂我臉書還有覺醒小公教po文說只有蔡敢改,一定要投她,殊不知蔡就是改到年輕人退休時破產啊XD
作者: skytank (藺凍最 屌雅沒)   2019-03-01 18:07:00
公務員不要被操死才是真的,有時間兼職真是想都不敢想繼續刪員額,讓一人當三人用,每個加班加到死台灣的公務員比例實在太低,人數X2才是正常
作者: banishment ( )   2019-03-02 11:13:00
這樣的推論太跳躍,早期公務員很爽是事實難道不能解讀成因為爽過頭翹班去兼差嗎?高普考制度的完善化(取消省籍配額)、逐步消除黑官漂白是在90年代才逐漸完成的,90年代以前制度紊亂良莠不齊我們這輩公務員又何須一起承擔當時的罵名?管仁健等早就找到報紙和證據,當時省籍配額下很多人施壓偽造省籍去考競爭人數低的省籍公務員比民間爛幹嘛辛苦來考?
作者: viery (viery)   2019-03-03 01:19:00
http://homepage.ntu.edu.tw/~luohm/selection.pdf台大駱明慶教授的論文省籍配額制度1961年後就名存實亡了每次都拿這說嘴的是沒搜尋能力還是故意裝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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