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人] 徵求全國公務人員產業工會連署書

作者: WindT (呼呼)   2019-03-24 14:51:18
我是負責蒐集連署書的律師,後續也會負責籌組程序
推文很矛盾的是
1.要求公布發起人資料
2.機關很人治→會清算
作者: pk0943 (.)   2019-03-24 14:54:00
你一開頭寫你是負責蒐集聯署書的律師,公布你的名字不難吧我會有疑慮的是我google不到律師事務所名稱,而留的住址也和事務所無關聯,這要大家怎麼放心把連署書寄給你?公布律師姓名及事務所電話,會有這麼困難嗎?很多研究問卷的蒐集,都要告知系所名稱,研究主題,指導教授及研究生姓名,有的來會留電話;而你今天要蒐集的是正式公務人員的個資,不需要公布你的姓名及事務所電話嗎?我建議是先開一個會前會,有興趣的人當場去聽,願意參加連署的再當場簽連署書,給身分證及識別證影本,這樣對於個資蒐集上會比較妥適
作者: aguey (aguey)   2019-03-24 15:20:00
0943一堆意見,不然你來主導啦
作者: pk0943 (.)   2019-03-24 15:20:00
板主已經規定了發起人要說明清楚阿推 alees: 這些疑問,麻煩發起人解釋,謝謝。
作者: porkeey (ptt)   2019-03-24 15:36:00
讚讚 支持支持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3-24 15:37:00
作者: leehui12 (lee)   2019-03-24 16:01:00
要加入的人個資不宜在網路上留 但律師其實可以公開 因為律師資料網路上也都查得到
作者: pk0943 (.)   2019-03-24 16:02:00
推樓上,其實我要的只是把律師姓名及事務所電話公開而已徵求連署只有留「義修法律事務所」的名稱,但我完全google不到有此事務所而留的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95號11樓」,也google不到是事務所的設立地址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9-03-24 16:19:00
就解釋清楚就好了,連律師事務所都查不到是發生什麼事了?律師回答問題的起手式,不是常常都直接公布自己的律師證號嗎?要做這麼大的事,卻連澄清的疑問都講成是質疑或擋在別人面前,是什麼可怕的態度
作者: leoth (小貓)   2019-03-24 16:24:00
至少要公佈律師名字和事務所吧,資訊透明有依據,大家才能決定
作者: pk0943 (.)   2019-03-24 16:25:00
事務所有公布了,「義修法律事務所」,但google不到說真的這板主應該要介入管理了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9-03-24 17:10:00
作者: aa08175 (Q小賢)   2019-03-24 18:13:00
不覺得0943提出的問題有什麼不妥,如果能讓連署人更放心的參加,何樂不為
作者: alees (俠士)   2019-03-24 18:59:00
我政見本來有談到把工會和本板做連結,面對質疑要勇於澄清!
作者: leoth (小貓)   2019-03-24 19:42:00
資訊要透明清楚,有提供律師證號,電話,地址等聯絡方式或親自過去諮詢了解,才能放心做決定,因為這是攸關公務人員的權益!!
作者: pk0943 (.)   2019-03-24 19:47:00
請問板主,若召集人一直不願澄清,是否應先刪文?
作者: op511 (我已經等太久了)   2019-03-24 19:47:00
推推
作者: pk0943 (.)   2019-03-24 19:48:00
這涉及板友的權益,不可不愼。如果這樣可以,那以後會有人有樣學樣,只留ptt id,完全無法辨識身份。我的建議是請板主把這一串文全部刪除,等這些召集人願意將資訊公開透明,經板主審核後再貼文
作者: PhilomenaHsu (Philomena Hsu)   2019-03-24 20:28:00
希望樓主不要被酸民打倒><
作者: junalu (junalu)   2019-03-24 20:41:00
推pk大的想法,個資法其實很清楚規定蒐集個資時要載明理由跟使用方法及範圍,連署書如果要到蒐集個資的情況,至少要清楚讓人知道是交給誰做什麼事、後續會被怎麼使用、用在哪些地方,都不清楚真的讓人害怕,特別是我剛看完半島電視台記者偷拍報導某團體在臺灣蒐集警察個資後用於政治意圖的影片之後,更難安心了…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9-03-25 08:27:00
如果不澄清,也不要怪版友不給連
作者: pk0943 (.)   2019-03-25 11:44:00
要召集人澄清叫酸民?
作者: tk88769 (小人物)   2019-03-25 12:28:00
認同pk大的看法
作者: tery623 (tery623)   2019-03-25 13:58:00
為啥我google這地址是數位行銷公司啊?https://i.imgur.com/XdwQagR.jpghttps://i.imgur.com/jgeUusc.jpg這樣真的不敢寄個資耶...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9-03-25 16:57:00
所以到底律師要不要出來解釋事務所是什麼狀況?
作者: pk0943 (.)   2019-03-25 18:20:00
板主出來管吧,不然以後隨便一個id說要組xx工會,會有樣學樣。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19-03-25 19:42:00
過了一天還不出面澄清? 這樣的態度憑什麼要人寄個資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9-03-25 22:54:00
開放兼差比較快拉,公務員分政務事務官工會沒什麼用,改革考績方式比較快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9-03-25 23:37:00
感覺這樣如果是騙個資也太低效率,個人相信啦
作者: HYDE1986 (足球就是我的呼吸)   2019-03-26 14:50:00
推一下pk的意見 目前看起來真的蠻可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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