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在不同行業別的服務年資已經透過修法,
: 可以併計成就退休年資請領的前提之下,
: 是否還應允許當事人在未屆滿退休條件時,
: 先行結清年資?? ]
: 然而,不知道是哪個寫草案的公務員莫名堅持(或者是慈悲?),
: 保留了這個舊制度(提前結清),
: 但是,把這個舊制度給 打殘,並且 閹割 了(自+公 => 自 only)
: 所以,各位看官認為,說這 合不合理???
: 單純看這? 當然覺得不合理.
: 但從整個 退休制度(勞/公軍/教) 來講,
: 這並無法一體論是 合理 或者是 不合理
: 我個人認為的不合理,是因為 "本來就不該繼續存在此一選項"
假如這次修法是比照勞退新制,把退休金「確定給付制」改成「確定提撥制」
那我認同可以同時取消結清年資的規定,反正個人退休金帳戶可以跟著走,
不必擔心被雇主賴帳吃掉,也不會有人想急著結清
但問題不是啊!!!
這次修法仍是維持舊制,而且說白一點根本已經變成「確定賴帳制」
退休金依然沒有保障
那維持之前規定,給員工結清年資的選擇我認為也只是剛好而已
那麼既然已經允許結清年資了,但又明文修法免除自己提撥退休金的義務就顯得更荒謬了
這麼不合理的規定還需要爭論???
只提比照其他退休金制度沒有結清年資規定,卻忽略人家早改成有保障的個人帳戶制
不覺得自己哪裡怪怪的嗎?
事實上,早期勞退舊制就是確定給付制,
但因為黑心雇主太多,造成員工領不到,才改成確定提撥制,保障勞工權益
但當時在新舊制度的轉換期間,也是允許勞工協議結清年資的
既然勞工退休金修法都還允許勞工有結清年資的選項
那我看不出這次退撫修法後,公務員為何就不行
當然修法方向都是有討論空間的啦,大家可以各自解讀
但你一邊大罵政府王八蛋,碰到政府修法卻反而自我矮化閹割,努力朝不利方向解釋
認為不應該讓員工結清年資,等於是在幫口中的王八蛋辯護,不會覺得精神有點錯亂嗎?
其實,你的問題就是出在只看到兩邊片面的資訊,
而沒有對退休金整體法規、沿革及精神做全盤的瞭解
但這也是多數人常犯的錯誤,畢竟退休金制度太複雜了,很少有人能完整瞭解
而這也讓政府有挑撥職業對立,換取政治利益的空間
不過我覺得很奇怪,明明我是幫大家講話,但過去常碰到質疑我的都是同業
我想起以前有位律師資格的教師在我發文也是,後來被我點出盲點才知道自己錯了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9343171.A.7F9.html
只是如果連有概念的人都搞不清楚,更何況是一般民眾
但我怎麼可能有時間精力一一去跟大家解釋
所以後來我還是決定多花心思在投資上比較實際
改變自己還是比改變環境或大眾看法容易多了
自力救濟,才有機會扭轉目前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