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財物採購含勞務,決標後增加安裝地點請益

作者: fly81713 (fly)   2019-05-17 23:30:32
假設
本財物採購案工作說明書內容為增購100支監視器鏡頭加裝至10處不同地址不同單位,
原說明書內有註明各地點安裝數量可做調整,
且價目表內安裝工資、器材費是分開計算,並採實做實算,(可買來當備機先不安裝)
但目前狀況為,若須增加原說明書內未註明的地點單位,且該單位加裝5支,
可否直接讓同廠商另外以小額採購方式承作加裝的部分,
器材料錢還是算在原合約內,但原合約就不計算額外的安裝工資?
以上是我最直觀的想法,不知是否可行?
或是一定要採取契約變更的方式辦理?
地點有新增符合契約變更的要件嗎?
就算符合契約變更的要件那是否可不採取契約變更,直接以小額方式採購處理?
因為原合約內本來就有打算買幾支當做備機,未來當然也是以小額採購方式安裝
只是目前同時進行這二件事,就會產生此疑惑.
以上,煩請各先進賜教,謝謝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9-05-17 23:47:00
你用小額採購,直覺就覺得你圖利廠商誰會去看你合約書?你辦小額採購就是你規劃案子有問題如果有需求,叫廠商來函走變更契約,對你比較安全你會搞得這樣自已要檢討,明明只要寫機關指定地點就好
作者: ying1027 (ying)   2019-05-17 23:52:00
契約變更請廠商來議價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9-05-17 23:53:00
就算寫出地點,也要註明其它機關指定地點,以保留彈性
作者: fly81713 (fly)   2019-05-18 00:02:00
因各地點距離都滿遠的,尤其新增的地點又在離島,若沒寫明,廠商投標意願低那我合約驗收完成後,剩下的備機也是需要小額採購安裝,這樣是否也有問題?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5-18 00:21:00
你是說你打算把決標買來的監視器裝在其他合約沒寫的地方?另外你們合約也很怪,居然不是買來就是一定要裝好
作者: fly81713 (fly)   2019-05-18 00:29:00
當初就想說多買幾支來當備機,未來有用到再去加裝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5-18 00:31:00
正常情況當然是照前面幾樓說的,辦理契變及議價不過你安裝地點在離島,廠商搞不好會不同意如果是我,要嘛離島單位的需求另外請購,要嘛等這個案子驗收付款後,再另辦採購請廠商協助安裝備機
作者: fly81713 (fly)   2019-05-18 00:34:00
去年就是買主機及鏡頭,鏡頭全部裝完,主機1台備機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5-18 00:35:00
不然履約過程拿合約標的給非合約廠商施做,風險太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8 00:37:00
契約變更不變更,你碰上G8毛的驗收官,你會害死廠商跟承辦
作者: fly81713 (fly)   2019-05-18 00:38:00
合約及小額採購安裝的廠商都是同一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8 00:38:00
不然就走限制性招標,跟廠商議價驗收完畢付完款,你剩下的備機怎處理,是甲方的事情
作者: fly81713 (fly)   2019-05-18 00:40:00
那如果是等驗收完畢後再辦理小額採購,是否合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8 00:41:00
問你家主計啊,怎該問的不問,不該問的卻有人要逼主計表態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5-18 00:42:00
結案之後你要找人把備機安裝在其他地方是你的自由
作者: fly81713 (fly)   2019-05-18 00:42:00
我就是甲方,目前合約進行中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8 00:42:00
家裡沒錢買米,不去問看看誰那邊有藏私房錢,反倒去要煮飯的負責生米出來煮......
作者: fly81713 (fly)   2019-05-18 00:57:00
所以結論就是,先等原合約結束後再做其他安排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8 02:44:00
上面列舉的幾種,只要程序符合,都屬於選項你要契變,要限制性招標,要小額採購,都不是什麼問題所以才要你去跟主計商討,用哪種方式可以快速又有效,ok ?而且,合理不合理,你也要看前因後果首長說要立刻加裝,主計能說 不 嗎???若這個加裝,其實是承辦單位勾結廠商,意圖規避採購法主計能說 YES 嗎????道理就這麼簡淺,怎還在那邊合理不合理???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9-05-18 12:53:00
個人淺見是契約變更最沒爭議耶 除非你有很充分的理由明明就是要找同一家一起做的東西但為什麼一部分要小額
作者: squrar (無垠的天空)   2019-05-18 15:28:00
我是會用小採,價格就用合約上的,單獨去外面找價格也不會比合約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8 17:50:00
言盡於此,你要自己鑽牛角尖,也是你的自由,也不要老是怪主計,沒有主計愛刁難的,是你自己太多的自以為是
作者: xxxxcat (...)   2019-05-18 18:19:00
又想用無爭議的方式,又因為對採購不熟不想契約變更,這本身就矛盾了吧其實不要怕契約變更,簽明原因,敘明引用採購法哪一條規定,走議價程序,跟其他很多業務相比這個真的不算太難
作者: fly81713 (fly)   2019-05-19 00:26:00
感謝大家的建議,由衷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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