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機關的出國申請在差勤系統上點一點就送出去了,
不過要過的關還不少,所以大家被要求要在兩週前點出。
某次我在大約13天的時候送出,在某一關被卡關,
我打電話過去問了一下他為什麼要卡我,
對方跟我說:「你送的有點晚,我怕你來不及在你要出國前全數跑完。」
(這邊我已經黑人問號了。)
我跟他說:「放心,我會在全數批完再出國,如果沒批完我就改機位延後出發。」
結果對方說:「可是這樣你就跟你申請的出國日期不合了。」
我問他:「那怎沒辦?」
他說:「那到時候你要把原申請撤回然後再來一次。」
......
然後我又問他:「那請問一下,如果我在國外旅遊,玩得不開心,身體不適,發生意外,
需要提早回臺,或是發生任何意外延後,與我原簽報的出國日期不合,那該怎麼辦?」
「那你最好是修正原本的簽報。」
「所以是先撤會原本的簽報,然後在事後再重補一個已經去完回來的出國簽報嗎?」
「對。」
「所以出完國,再簽,會怎麼樣嗎?」
「......」
「可以請你幫我先點過去,後面的關卡我會盡量自己去催。」
「好。」
然後當天下午,後續所有的關卡個經辦和主管就通通都點過去了。
我覺得我是刁民。
※ 引述《san1 (san1)》之銘言:
: ※ 引述《kddiling (呸呸呸)》之銘言:
: : 有個疑問想請問各位先進
: : 如果公務員申請出國核准後(去非大陸地區),到底機關會不會去查你有沒有出國這件事
: : ?
: : 我自己是覺得人事沒這麼閒才是,不知實際是怎樣?
: 原則上基於誠信原則,請假出國後未銷假便視為會執行,機關無必要另做確認,除非有特
: 殊原因認為有查明之必要,才會要求提供入出境佐證文件或直接發函移民署查證。
: 但出國畢竟不像國內請假跑到那裡沒人知道,會有相關記錄可供查證,申請後如因故不出
: 國了,建議還是告知機關比較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