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lsscc (今天也要跟平澤唯一起go!)
2019-07-11 20:11:02小妹今年1月結婚
配合老公工作關係原訂11月蜜月
已經上簽延長婚假一年通過了
無奈最近婆婆身體不佳
醫生說大概剩下半年時間
可預期的在這段時間會反覆入院
身為晚輩實在不可能請假去蜜月
想請問這種情況下
還有辦法再上簽延長一年嗎?
或是婚假就只能延長一次了呢?
謝謝各位回答>"<
作者:
ilsscc (今天也要跟平澤唯一起go!)
2019-07-11 22:15:00已經問了 人事一直鬼打牆叫我先上簽
作者:
pk0943 (.)
2019-07-11 23:54:00那你就上簽阿,老闆說的算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是寫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者,得於一年內請畢。 我猜大概沒救了不過正常這種情況不都延後登記比較方便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7-12 10:35:00離婚再結婚,不就得了??妳的婚假既未實施,也沒有凹假的情況雖然照銓敘部65年函釋,即使同一人再婚,婚假仍照給所以你每年離婚結婚一次,就可以再休一次婚假
作者: zzzzzzzzzzzx 2019-07-12 11:39:00
婚假當休假請 累積的休假拿去度蜜月 前提是首長同意
作者: nick790111 2019-07-12 21:38:00
已經延一年了...就寫理由簽上去啊。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7-12 22:56:00如果你婆婆又挺過一年怎麼辦?到時候你可以考慮m大的方案了,科科
作者:
ilsscc (今天也要跟平澤唯一起go!)
2019-07-13 11:18:00其實我主要是想詢問 有沒有人聽說過延長第二次的情況如果依法已經無法再延長 也就不用再上簽讓長官知道家裡情形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9-07-13 11:46:00其實我覺得你可以先跟長官談談, 如果他是可以說話的人的話你婆婆有個萬一到時候你還是要請喪假, 主管還是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