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原文刪掉
爬文過後想要藉這個標題,請教一下版上的前輩們
先報告一下自己的經歷,102地特四錄取之後,107地特三錄取並分發原單位
(即同個局處),但原單位主管因人力考量,把我調到原科室的另外一個股
(離原股辦公室很遠),變成是我上下班都要多通勤半個多小時以上
經4月報到之後到現在一直水土不服,主要是因為父親年邁(7年前中過風)
母親也因為高血壓及中風等疾病3年前過世,現在我下班回到家都快晚上七、八點
對於要侍親的小弟來說實在是壓力很大,搞到現在我自己身體也出毛病,
十月要準備開臚內減壓手術,當初跟原單位主管溝通過,他沒給答案,
結果現在他自己也請調去中央......-.-a
想請教的問題如下:
1.假如寫簽,簽的說明段第一點要依據甚麼呢? 人事規定嗎?是否要會辦單位的人事室?
2.簽的內容舉凡父親的中風診斷說明書/母親的死亡證明書/自己的開刀同意書等等
我都準備好正本要檢附陳核了,還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3.若鈞長同意簽准同意我調回原單位,未來是否會變成同事攻擊的對象?
文章冗長,不好意思,還麻煩大家給小弟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