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carmex (抒情搖滾有點二)
2019-08-16 20:48:19有聽朋友說過遇過這樣的事情
不太能認同支持刪除資料的想法,
尤其是那種在公務上常常用到的文件或表格,
但是沒有歸檔的資料。
公務員在職務上所為之文書,應該都屬公文的範疇,
即使是自己勞心的成果,也無法主張著作所有權。
著作權法第9條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
其他文書。
刑法359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略)……
刑法第361條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略)……
※ 引述《xxkittenxx (夏樹)》之銘言:
各位先進晚安,
如題,公務人員職涯大多都會換單位服務,過去寫過(被退稿n次)的計畫,作業規範、修
正對照表等,會保存下來的,到以後的單位拿出來參考嗎?還是let it go 換一個機關
做法用字都會不一樣…(資安的政策也不方便自存usb)。最近在思考著將工作的規定做成
筆記,只是架構不知道在哪裡。有沒有前輩分享一下。
作者: zzxx1017 (承義) 2018-08-09 21:40:00
不會帶過去,而且走之前電子檔會讓他消失
作者:
B123 (FAY)
2018-08-09 22:54:00沒有必要吧,用字遣詞不一定一樣,不如直接開前手資料修
換單位如果業務內容不一樣,帶去幹嘛?跟接手的同事交情不錯的話我會留著
作者:
northcloud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8-08-10 00:24:00走之前讓業電子檔消失的人 去新單位接手新業務時也希望前手這樣做嗎?
看有沒有具通用性的 通常都會備份啦 然後有公務機密之類的就不要帶通常不同機關習性都有所差異 未必能全然通用 僅供參考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8-08-10 01:18:00
留著會佔空間嗎?現在儲存裝置容量都很大 即使很少會參考到 但是只要有次可以參考到所節省的時間會比你儲存檔案還要花時間嗎?
作者:
cccarmex (抒情搖滾有點二)
2018-08-10 07:12:001樓差勁
作者: misscarol (misscarol) 2018-08-10 08:53:00
計畫、契約這些具經驗累積者會存留
作者: jackzhc911 (jack) 2018-08-10 09:17:00
放在腦袋裡面。
不會帶~有機密的更不帶~避免去新單位還一直接到電話~
因為考分到單位,被推工作,問問題單位同仁都說也沒辦過,叫我去看前案,所以我到上手之前過了一段考古到三更半夜。那個推工作的人還在主管面前說他會教我…所以想說要不要帶一些參考的東西。
作者: ecandice (Candice) 2018-08-10 12:37:00
不留檔案給前手超差勁+1,自己倒楣也要別人一起的概念?自己做過的檔案我通通會留著帶走。雖然使用到機率好像不高,目前。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8-08-10 12:40:00公文系統裡頭有歸檔就好,其他都是不被承認的資料,僅是個人操作手稿,可回收
作者:
pk0943 (.)
2018-08-10 15:40:00沒歸檔的也是政府資訊喔
作者: t3080377 (犬寶) 2018-08-10 16:04:00
純噓一樓作法,希望你以後不會換單位
就算不喜歡原單位風氣,但是新來接手的人是無辜的,留給他吧!當初留下來的系統操作手稿,沒想到讓認識的補習班同學填到我離開的職缺,無形中幫到熟人也是好事一樁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8-08-10 16:57:00沒歸檔誰知道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8-11 08:24:00看主管同事對你怎麼樣,因為新人不會,衰的是他們
作者:
tenrivers (tenrivers)
2018-08-11 11:38:00留一份前同事來電詢問時還可同步告知檔案路徑及內容
作者: giobling (giobling) 2018-08-12 12:50:00
習慣辦過的都存有電子檔,離開時不會去刪,到一個新單位買一個新外接硬碟。有些東西難保不會再拿出來參考。會不會留給後手看情況,畢竟這些檔案都歸檔或曾寄給長官過。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8-16 21:09:00我不懂不留檔案為何與刑法有關,離開不留檔案請問是對公眾或他人產生什麼損害了?三階理論你光構成要件就不該當了
作者: zzxx1017 (承義) 2019-08-16 21:11:00
原來我的前手已經犯法了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19-08-16 21:53:001樓如果在私人公司應該被告到脫褲了吧ㄎㄎ
作者:
cccarmex (抒情搖滾有點二)
2019-08-16 22:07:00若我想法有不對,歡迎大家指正,謝謝。
作者: wildwoof (正太娃娃募集中) 2019-08-16 22:10:00
讓電子檔消失是什麼心態? 除了自己私人的文件 是有什麼見不得人的資料不想讓後手代理看到
作者: zzxx1017 (承義) 2019-08-16 22:38:00
就經手案件都上傳到公家系統上面去了阿,卷宗文件也印出來讓當事人簽名,也掃描上傳了,剩下沒用的電子檔佔硬碟空間幹嘛..一台電腦10幾個人用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19-08-16 23:12:00如果是沒用的電子檔 為什麼要離開才刪?講這種話還真好笑照樓上的邏輯 所有承辦的電腦硬碟都應該是空的才對
作者: zzxx1017 (承義) 2019-08-16 23:20:00
因為走之前把才把所有資料整理好電子化上傳到雲端空間或系統阿一般公家單位可能是一人一台 不過我這邊一台給十人用平常還會要求同仁不要在自己桌面放太多東西咧不然資訊承辦人會定期刪除硬碟以免硬碟容量不足 因為大家都把資料塞在自己登入的桌面很難想像對吧 真的有這種單位阿 平均起來10人共用1台PC整個單位可能50人 然後7台電腦 扣掉主管剩6台那這種情況我走之前當然把資料整理好上傳或燒成光碟附卷歸檔,把電腦空間挪出來給需要的同仁
作者:
cccarmex (抒情搖滾有點二)
2019-08-17 00:26:00其實我發這篇文不是針對你(雖然原文我噓了你),我只是針對那種沒有歸檔的情形在說,你的環境有特殊情形,也非惡意刪除資料,一開始就講清楚也不會造成太大誤會。
作者: zzxx1017 (承義) 2019-08-17 00:32:00
警職基層勤務單位大多是這樣 就算調走兩年地檢署發交查接到公文的分局承辦人 也會直接打手機給兩年前的案件承辦看檔案丟到哪邊還有沒有..如果放公家電腦裡 被洗掉可能性非常之高阿...畢竟電腦是共用的...當然如果是一般公職業務交接還要弄交接清冊的那種,前手檔案沒交接後手當然很痛苦,也不好
作者:
jjer (CCC~)
2019-08-17 01:15:00不留是怕後手有法律責任時推給你,即使離開了真的出事還是可以跨機關追責任。所以老人傳統上都會刪除檔案,畢竟該有的檔案平常大家都會有或是已經歸檔。
作者:
Eyer (愛兒)
2019-08-17 01:25:00檔案分好類存D槽才離開,讓後人可以查閱抄用。調案頗麻煩
其實這篇主軸也只是在問請益個人公職生涯的知識管理作法,不知道為什麼樓歪到刪檔,也有回文會留給後人考古看到這回文樓更歪了…
作者:
ksxo (aa)
2019-08-17 01:56:00該留的一定要留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8-17 09:13:00我只是主張不適用刑法為何樓上崩潰成這樣?
作者:
FreeQQ (Free)
2019-08-17 09:21:00沒進公職前留檔,進了後超不想留但良知逼迫還是留.趁我良知還未被消耗完就......xd
我的經手人衝康我,我就全部只留紙本,電子檔案全刪掉,連簽呈跟發文也是印出來裝好給他,要參考就慢慢打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9-08-17 10:05:00每個人做事效率不同,我設計的自動化的手稿檔案,換人做可以copy&paste,這也要留嗎?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8-17 10:24:00我都很懷疑我之前做的套一堆公式的excel,後手能否看得懂,但不留好像會被人詛咒,真衰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19-08-17 10:28:00jjer 自己的問題就別扯老人 我在直轄市跟中央還沒看過有哪個老人會這樣刪檔案 雖然很多老人做事能力跟智障無異 但基本道德還是有的
作者:
idream (..)
2019-08-17 13:44:00純噓會刪資料的人,希望你們遇到會嚴辦刪除公務資料的首長。
作者: giobling (giobling) 2019-08-17 13:54:00
法不是這樣看的。
哈哈公文電子檔留著當然沒話說,自己花時間做的表格留著幹嘛?說的好像刪掉犯法呢?可以問一下犯什麼法說來聽聽?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9-08-17 15:06:00令伯作的筆記要不要留啊?搞笑
其實不太懂,我接過的工作,大多前手已走,科長和同事都不懂,全局只有組長知道,還不就是要活下去?如果後手已經來了,幹嘛不給,沒碰過就算你要給要教,人家還嫌你囉嗦,莫明解了你的成就?如果是有仇的同事來交接,那就照規定移交,少做有可能可能害到無辜的人,但多做,我很懷疑你是偽君子
資料沒留的話,業務移交清冊沒有人願意核章吧,這樣怎麼可能走得了。
作者: giobling (giobling) 2019-08-17 19:45:00
有些東西不會出現在清冊上,例如辦國賠,前手為了方便所有案子所有文件都掃描影印各一分,這種檔案東西別人根本不知道有,因為所有東西都有歸檔,前手表示無資料需移交,接手業務的人的也沒輒,所有未結案件自己重頭調卷。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8-18 08:43:00想要資料嗎?我都放在偉大的檔案室了,想要的人就自己去取吧! by公務王羅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8-18 19:07:00樓上王先生您好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8-18 19:45:00笑死xd
作者:
pataco (Chocobo)
2019-08-18 23:56:00又不是多了不起的東西,留下來大家好做事很困難嗎
作者:
chiooo (東海岸)
2019-08-19 23:25:00離職前要先檢查有沒有把電子檔亂刪,才准蓋
放檔案室如果辦銷毀了還是GG啊以前的長官說他真的遇到把東西全刪光的前手,他只好一點一滴重新建立 完整的檔案,詳細到甚至其他單位的人都來借鑒,真的是個很好的長官全都是標案檔案啊
作者: alops 2019-08-23 00:47:00
我會留,留掃描檔,不過我的東西我自己不一定找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