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不是觀光局的人,但就我看他們已經很盡力在處理了,這個案件主要問題有兩個:
一、石虎圖樣的版權授權只是圖庫授權
這部分其實還滿有趣的,我自己上了Shutterstock(圖庫授權網頁),查詢授權方案,又分為兩個
作者:
k19go (用時間寫日記)
2019-08-29 08:19:00簡單來講 探究這些一點都不重要 我覺得最好的方式就是別上媒體 車廂什麼設計的 找的人什麼的 就是低調低調再低調你知道 當公務員跟當兵一樣 no news is good news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9-08-29 08:57:00誰叫他找的設計師爆炸了= =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9-08-29 09:28:00反正黑龍看風向叫你改就改,履約是你們低賤公務員的問題
在合法的範圍內 看長官想怎樣就怎樣啊 鬧上媒體版面了問題就必須考慮政治層面的影響吧酸人家黑龍 阿媒體和輿論壓力是你承辦會跳出來扛嗎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8-29 09:50:00我覺得不是片面挨打,是林佳龍自己打自己人,要不然新聞早就沉了
作者: Alphaz (@@) 2019-08-29 09:51:00
政治永遠超越法律 法治國家☺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9-08-29 10:57:00其實要以原本方法結案的絕對不是承辦人一個人的意思啦XD都搞上新聞了哪個局處心臟那麼大會讓基層決定走向不是原創但是原本那隻也不是石虎啊XD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19-08-29 11:11:00原本那隻不是 2.0就是了 廠商要用2.0不用俄國版 你能說不?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9-08-29 11:23:00原本那隻花豹不管是不是原創就真的出包了啊採購案上面如果寫說要用水泥結果廠商用保麗龍能過嗎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8-29 11:46:00智財局那個解釋是針對 "著作權" 應該非針對 "財產權"任何人都可以去數化康熙字典產生所需要的電子字體檔案只是,就像所講的,A數化的字體檔案,如何舉證被B未經授權使用,或者是A不論怎樣,就是提告,舉證要求B舉證自己字型來源是合法取得(包含自己數化/委託數化的歷程資料等等)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9-08-29 13:05:00承辦要自保就事事上簽
作者:
iiichu (要用功!!!)
2019-08-29 20:50:00觀光局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宣傳台灣觀光…要怎麼低調…推這篇 比上一篇好太多了
作者: chasel99 2019-08-30 00:04:00
推
原來這個案子不用原創設計,這樣被民眾罵也是非常無辜。
作者:
aa08175 (Q小賢)
2019-08-30 07:26:00觀光局做的案子不要曝光? 那工務局鋪的路是不是也可以不讓人走XD
作者:
yamatt (高雄好天氣:))
2019-08-30 13:10:00我這民眾是驚訝指豹為虎的誠信問題,原創只是火上加油~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19-09-01 22:55:00大家爆炸的點是原創嗎,主要是那根本不是石虎吧+1
作者:
gp6cj84 (竹林覓盡)
2019-09-02 13:27:00根本就不是石虎
作者:
pipagau (曼紐艾)
2019-09-02 23:19:00合法素材是花豹而不是石虎,這哪是小問題啊
原設計確實有瑕疵,但重新設計後瑕疵已修補,這樣根本無法扣款,更不用說刊登不良廠商了。承辦硬要幹,履約爭議肯定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