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科臨僱管理師

作者: irh (.天空藍.)   2019-09-22 09:32:05
一、職稱:臨僱管理師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三、性別:不拘
四、上網期間:自即日起至108年9月27日
五、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資訊相關研究所畢業或大專院校資訊相關科系畢業且至少具有資訊安全工作
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如具備ISO27001或資安職能證照者尤佳。
(二)熟悉防火牆、網路架構及虛擬化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資訊安全相關知識,如具備
機房智慧網管工作經驗尤佳。
(三)須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及公文撰寫能力,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
作經驗管理者尤佳。
六、工作項目
(一)資訊安全專案管理。
(二)臺北市教育網路中心維運作業。
(三)臺北市各級學校資安等級分類及資訊安全維護計畫。
(四)教育部前瞻計畫相關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北區教育局資訊教育科。
八、工作待遇:新臺幣4萬8,010元整。
九、報名應繳文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資訊或教育相關課程培訓證明影本或參考資料。
十、聯絡方式
(一)備妥前開應繳文件於108年9月27日前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北區臺北市政
府教育局資訊教育科林洋慶股長收,聯絡電話27208889轉1231,另信封請註明「應徵臨僱
管理師」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擇優擇期通知甄試;不符需求者恕不退件與函復。
十一、備註
(一)本職缺徵才錄取分數80分,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期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
之翌日起算。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需俟簽奉核准後,再辦理僱用事宜,錄取人員先予試用3個月,
試用期滿經本局評估適任後,將續僱至108年12月31日止,若不適任將不予續僱。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
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申訴求助。
連結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63EE0028D1466B74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22 10:06:00
108.9.71止寄出,就算考上報到也最少108.10要怎樣適用三郭月,然後續雇到108.12.31 ????更不用講,申訴求助是勞動權利,怎可以先行剝奪,要不要跟勞工局檢舉???而且,不適任解除雇用,應該就是資遣吧....
作者: giobling (giobling)   2019-09-22 19:56:00
把教育局移送給勞工局,帥啊
作者: loking (J)   2019-09-23 00:13:00
不得申訴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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