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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一般行政
名額: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08/10/25~108/11/04
資格條件:
一、銓審: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以上考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
上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三、具備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
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
及ㄧ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榮民就養給與審查及發放作業。
二、平日需24小時輪流值勤總值日官。
三、其他交辦工作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
/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於108年11月4日前掛號郵寄本家憑辦(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書記職缺(職務編號:A020150)」
。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
書及獎懲令(無則免附)、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問
題分析與建議」1科50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4-8747647轉107;
聯絡人:人事室組員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