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自身辦採購的經驗
覺得評分及格最低標非常不實用
理由如下:
1、前置作業跟最有利標一樣麻煩
2、審查會議結果 若不是太誇張的廠商
通常都會評分及格(委員大概也不想當壞人吧)
3、只要被評分及格的廠商都可以進入價格標
一樣可能被壓低價的不良廠商得標
4、於是發現全是白忙一場...
建議直接走適用最有利標
比較能有機會選到好一點的廠商
而且現在採購法修法後已經鬆綁了
不一定侷限於有異質性才能走最有利標
重點是在規劃出合適的評分項目
如何挑選到相對優良的廠商
例如幾個常用的
1、提出5年內類似案件履約實績證明
2、規劃提供產品項目 或服務內容
3、履約期程規劃 可否如期完成交貨
4、售後保固服務說明
5、創意服務(採固定金額給付時)
以上提供參考
若有錯誤敬請不吝賜教 謝謝
※ 引述《paiopapa ()》之銘言:
: 其實是隔壁組碰到的事情
: 我們這裡每年買某種電器時
: 往往是沒啥聽過小廠牌低價得標
: 雖然對小廠牌不應該要有太多偏見才是
: 但那些小廠牌的電器故障率實在時有點偏高
: 以至於總務主任有點受不了
: 所以今年總務主任打算用評分及格最低標來採購該電器
: (話說我上採購法時還是叫做異質最低標
: 原來已經被廢止了 太久沒碰採購標案了
: 而且我在以前機關從來沒有人用過異質最低標
: 畢竟最後還是走最低標感覺實在有點脫褲子放屁)
: 這種採購對承辦人來說當然就超麻煩的
: 原本最低標只要開標審標比價後就可以決標了
: 但用評分及格最低標
: 還要先找委員 規劃評分方式
: 廠商還要簡報 讓委員評分決定及格廠商後
: 再用最低標決標
: 花上的時間是最低標的好幾倍
: 而且聽說被評不合格的廠商還頗為不爽
: 畢竟被評不及格就感覺好像自己產品很爛的樣子
: 我只好安慰一下承辦人說
: 說不定被不合格的廠商申訴一下
: 之後主任就不會想再用評分及格最低標了
: 有其他人用過評分及格最低標的經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