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還被App交辦工作 勞動部調查:5位勞工就有1位
中時
林良齊
勞動部今天發布「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勞工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如LINE等
通訊軟體交辦工作達22%,而必須當下執行工作占12.4%,平均每月時數為6.4小時。
顯示勞工近一年來有加班占46.3%,加班比率創近3年新低,平均每月時數達15.9小時,
而加班的主因則是「趕貨或業務上需求」、「工作太多」。
調查發現,有67.3%的勞工對延長工時的看法以「因為有加班費而考慮或樂於加班」,而
收入越低比率越高,未滿3萬元以上有7成同意、8萬元以上僅有不到5成;調查指出,勞工
近一年加班每次未領取加班費或補休占9.5%,未領取加班費或補休主要原因為「單位告
知是責任性工作」、「單位規定不給付加班費也不補休」;但依勞基法,若延長工時未領
取加班費或補休,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該調查也指出,勞工在工作上有困擾占 29.1%,遭遇之困擾以「薪資太低」、「體力衰退
」較多勞工在工作上有困擾占29.1%,遭遇之困擾以「薪資太低」最高占 9.6%;該調查
指出,勞工希望增加工作時數達8.3%,主因為希望增加薪水。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114002086-260405?chdtv
請問如果有辦法舉證下班後在家裡因為APP交辦業務而加班
是否能比照勞工一樣核予加班時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