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20-03-25 22:52:34請問對OO市政府警察局XX分局
提到
OO市政府警察局(即該分局的所屬上級)
的時候
應該以貴局來稱呼?
或者只能稱呼其全銜?
1.以貴局稱呼
該分局本就屬於OO市政府警察局,稱貴局感覺沒有問題
但也有人認為如此稱呼可能被誤認為"貴局"是指稱"該分局"
但我認為如果要指稱該分局的話就會用"貴分局"
應不至於混淆
2.以全銜(OO市政府警察局)稱呼
如果可以用貴局稱呼,以全銜稱呼似乎有點畫蛇添足
而且感覺有點怪?(好像OO市政府警察局與他底下的分局無關似的)
但可以完全避免被混淆的可能性
警察好像很少遇到上行文(我待好多年都沒有)學長你可以問問收發
投降輸一半 呃不是 各作一半 第一次寫全銜(下稱貴局)
通常應該主旨就寫到貴分局 所以不用特別寫以下簡稱文中第一次提到00市政府警察局(下稱貴局)即可
作者:
cpu01 (警犬01)
2020-03-25 23:28:00小弟都用鈞局 沒什麼問題
作者:
Ouiful (一事無成)
2020-03-26 03:15:00對分局稱局用鈞很怪,我的話會寫以下簡稱市警局
作者: zzxx1017 (承義) 2020-03-26 13:39:00
貴分局+1
作者:
itskwc 2020-03-26 15:38:00同意12F,簡稱市警局,用貴局感覺也怪怪的
作者:
seigtmh (透明黃)
2020-03-26 17:38:00發上行文有隸屬關係當然是用鈞局,如果只是平行或下行文還是內部文件,用警察局比較多吧
作者:
adecem (暴力小欣)
2020-03-26 18:29:00可以寫以下簡稱警察局
作者: shelfs (氣墊鼠) 2020-03-26 21:28:00
我會用全銜,例如有關貴分局意見,依據OO市政府警察局108年10月25日來函...覺得這樣比較清楚
重點是你的機關跟他們兩個什麼關係同一直轄市縣市,還是不同縣市差很多然後你是不是警政,也有差,例如同一縣市但你是衛生局,用法也不同所以你的問題不清楚,沒辦法答
作者:
requiem (Babi Yar)
2020-03-26 22:40:00公文第一步就是分清楚發文者和發文對象的關係,所以你的例子最好先敘明是誰要寫給誰,彼此關係為何
作者:
yokoyah (路邊流浪漢)
2020-03-26 22:43:00大
作者: ntuabcd01 (fufu4ni) 2020-03-26 22:59:00
提到對方的上級機關用全銜吧,貴分局是指對方我怎覺得是推文的人沒看懂....
作者:
GGMu (優文產生器)
2020-03-27 00:12:00推文應該有些新進人員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
andyge (天空的落葉)
2020-03-27 08:55:00大局?
作者:
ggtp (Nothing But)
2020-03-27 09:11:00鈞局/貴分局
作者:
Erict (喵~)
2020-03-27 09:33:00想法同ntuabcd01,原PO是要稱呼A分局的上級B總局。
有人嗆梯次結果自己發很好笑的回文。貴、鈞、大,都是代稱第二人稱的你,也就是指受文者,提到第三者第三機關原則上就是全名。把第三者想成行政院或是總統府好了,說起來幾乎算是所有人的上級了吧,公文裡提到的時候,是怎麼稱呼的?用機關全銜就沒有啥尊敬不尊敬的問題,不然你要稱呼貴局之上級機關XX總局,字數反而更多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3-28 09:01:00推5樓
作者:
Mothman (天蛾人)
2020-03-28 10:14:00推B大
作者:
g1ajn (aaa)
2020-04-11 22:55:00彰化民生派出所員警陳民聖身高不到165陳枝山所長是他老爸
以函稿而言,你主旨應已稱對方為貴分局,內文稱其上級為貴局應不致混淆。況且,提上級想必會伴隨上級的相關行為吧,例如前函、令或公告等,那指稱對象就很明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