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以「貴局」稱呼
○○市政府警察局以及其分局的關係
就如同內政部跟內政部警政署之間的關係
比如你行文給內政部警政署,提到內政部的時候,一定是「依據貴部…」
寫「依據內政部(以下簡稱貴部)」,這句就相當畫蛇添足,沒有必要
至於推文有人說用「鈞局」的,根本公文都該重唸
用「鈞局」的狀況是有隸屬關係的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用
所以在這個狀況,根本不應該用「鈞局」
如果你本身也是○○市政府警察局的另一個分局
這時候該用的是「本局」
簡單講,你的狀況可以分兩種來說
1.你跟受文對象同屬一個上級機關
比如內政部警政署發文給內政部消防署
這時候稱內政部是「本部」
2.你跟受文對象不屬同一個上級機關
比如內政部警政署發文給衛福部國健署
這時候提到衛福部是「貴部」,提到內政部是「本部」
※ 引述《paul324 (冬城飛雪)》之銘言:
: 請問對OO市政府警察局XX分局
: 提到
: OO市政府警察局(即該分局的所屬上級)
: 的時候
: 應該以貴局來稱呼?
: 或者只能稱呼其全銜?
: 1.以貴局稱呼
: 該分局本就屬於OO市政府警察局,稱貴局感覺沒有問題
: 但也有人認為如此稱呼可能被誤認為"貴局"是指稱"該分局"
: 但我認為如果要指稱該分局的話就會用"貴分局"
: 應不至於混淆
: 2.以全銜(OO市政府警察局)稱呼
: 如果可以用貴局稱呼,以全銜稱呼似乎有點畫蛇添足
: 而且感覺有點怪?(好像OO市政府警察局與他底下的分局無關似的)
: 但可以完全避免被混淆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