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現機關做了3年,目前委任五職等,業務熟悉度很高,也做得不錯,
工作性質屬於難度不高的量大操勞繁瑣類型,
每月一定會加班,平均落在4~10小時間,
遇專案會超過20小時,一年約一到二次專案,超過20小時多的要自行吸收,
機關管理嚴格,謹小慎微,有派系問題,
主管很怕上級單位,得罪上級絕對吃鴨,
派系不對,就沒有主管眼緣,影響考績跟升遷
近一年常被主管定,再加上去年出包影響機關考核,壓力大始有商調念頭
最大優點是同仁大多好相處,願意協助幫忙,會維持表面的和平
年初降調應徵警察局書記工作,未公告甄選結果,近期突發商調函
(原書記是升遷辦事員,非商調其他機關)
我事後才知首長批准同意過調,開始研究警察體系,發現跟一般簡薦委行政體系不同,
非警職連續吃鴨、做再久最高也只能到委五辦事員無升遷管道是大缺點
我本身是辦事員,去那等於無升遷機會,而且需重新計算升遷年資
操勞於否跟是否容易加班請假則看單位
有詢問工作科室,對方只說進來再分配,可能在人事室,未給明確回應
因為新工作上的不確定性很大,警察機關風氣感覺跟一般行政機關差很多
再加上需要重新排序升遷年資,重新論資排輩
想請教大家會覺得續留原單位較好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