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方面:
上網查相關規定, 實務訓練期間不計入休假年資,人事也告訴我今年沒休假了,但明年訓
練期滿之後,仍可以依照之前年資比例休假(之前做了五年多,也就是14天)
我記得過去第一次實務訓練的時候, 那一年有三天半的休假(依照比例算),但據說這規
定後來又改沒有了。
可是剛剛上網查又看到「依據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辦法第31條規定,受訓人員在實務訓
練期間,得請事假、病假、婚假、喪假、娩假、流產假及休假日數應按實務訓練月數占全
年比例計算,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
所以到底今年有無休假@@ 就算只有兩三天也好。。。
*薪資問題:
之前離職時, 把退撫金全部領回來, 但據說之前的年資仍可保留,我們單位的人事人很好
, 打算幫我爭取 之前職等的薪資,
不曉得可行性如何?
回任時, 一開始就想說一切要從零開始,想不到之前的年資還有算, 其實已經很幸運了,
只不過相關規定有點混亂,還是來這邊求解惑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