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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偷走216張民眾遺失證件 上網兜售遭逮判刑六月
109-11-08 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臺北即時報導
陳姓男子曾任職臺北地檢署法警,今年三月間利用備勤機會,竊取北檢辦保處抽屜內二百
十六張民眾遺失的證件,在網路上匿名兜售,遭警方網路巡邏充當買家當場查獲。臺北地
院認定陳以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六月。
判決指出,陳在北檢擔任法警長達九年,今年三月九日上午,利用新案備勤在法警室待命
,趁機偷走辦保處座位右邊第四個抽屜內的二百十六張民眾遺失證件,上百張證件從一〇
三年起遺失許久,沒有領回,包含身分證、護照、健保卡、駕照等。
陳得手後在同年月十三日在網際網路UT網際空間成人聊天室,匿名「賣證件」刊登「一萬
/張。身分證。非偽造」兜售民眾遺失的證件。警方在網路巡邏時發現不法,假裝買家面
交,在萬全區西寧攔路、永福街口查獲,並查扣得身分證件,證件資料未留於市面。
法官審酌,陳身為法警,未思端正己身,竟貪圖不法利益,利用執勤竊取辦保處保管的民
眾財物,考量犯後坦承犯行等,判處六月徒刑,不能易科罰金,但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
時折算徒刑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