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約聘雇特休

作者: snowish (雪の冀)   2020-12-09 09:03:01
(代PO)
各位前輩好:
本人於去年底得約聘僱職缺(借他單位)
依現行給假規定,今年有1.5天特休
(國旅額度也是照1.5天去計算 3,200元)
明年因原缺單位及員額問題不續聘
所以表示即使已服務滿1年(10月滿)
仍無依勞基法所保障的7天假嗎?
以上,先謝謝各位回覆
作者: snowcs (abow)   2020-12-09 09:05:00
要110.01.01才會起算新年度的休假約聘僱人員不適用勞基法
作者: kvn6933630   2020-12-09 12:11:00
沒有從1-12月都不會算年資 要完整的一年年資指的是1月-12月 10月到隔年10月不算年資除非是男生有義務役的當兵年資 那個可以採計休假年資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0-12-09 12:17:00
約僱人員不是勞工,某些地方比臨時人員更可憐
作者: tcod (圈)   2020-12-09 16:43:00
今年就是7天吧 只是還要再乘上去年的在職比例 才會只有1.5天不是嗎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20-12-09 19:00:00
國旅額度不是1.5天3200吧,我記得是只要少於2天都至少有3200的額度可以申請,有錯請指正!
作者: chuncinsky (Chun)   2020-12-09 19:44:00
國旅卡3200按照樓上說的,少於兩天給錢。至於特休,則是明年會算你今年的在職月份按比例去算。約僱雖保勞保,但是是屬於廣義的公務人員,所以規定是按照公務員走。所以服務滿一年給7天假,未滿一年則用7*在職月份/12=當年度休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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