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如何救濟休假年資被計算錯誤

作者: mikal (昏了)   2020-12-18 21:28:11
事情概要:
我是105年那梯高普考錄取,於12月31日前完成報到手續。
報到時也檢附之前工作年資2年資料,人事也願意幫忙列入休假年資計算。
過幾天後人事印了銓敘部105年5月9日部法二字第1054104228號令給我,
認定我的工作隸屬該函所列12大類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年資,
認定我取得合格實授已經超過106年1月1日,所以不能列入計算。
聽到這消息時很無奈,但是只能接受。
去文官學院受訓時也請教當時授課的資深人事主任,他也協助找過資料
但是答案仍然一樣,所以我也只能接受
(剛好那年勞基法修法,勞工喊還我七天假,我也在心裡默喊)
今年約滿後商調至新單位,新單位人事也依據相同理由,
仍核定我休假年資7天,國民旅遊卡額度11200
剛好前陣子同事有人在討論約聘轉正職的休假年資問題,
我就上網查了一下資料,卻發現銓敘部於105年10月28日部法二字第10541598341號函
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94971
說明二概略:對於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於105年12月31日前已分配機關實施訓練,
而於 106年1月1日以後始經機關派代任用者,基於信賴保護之法理原則,
本部同意其得依前開本部 105年5月9日令停止適用之相關規定,採計曾任服務年資
併計公務人員休假年資,機關應主動提醒是類人員年資採計相關事宜,以維渠等權益
依據這張解釋令,我應該108年開始休假年資14天、國民旅遊卡額度1萬6
(去年實休7日國旅卡刷卡8千多元,核銷8000)
所以新單位同意調整我今年(109年)的相關休假年資跟國旅卡額度,
但是因108年屬前單位核定,他們也無能為力,
所以想請問大家有什麼救濟的方法嗎?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20-12-18 23:56:00
人事不省人事不意外吉吉吉吉吉
作者: IYOUHESHE (s)   2020-12-19 09:08:00
就備齊資料跟現在的人事爭取
作者: fhk701213 (星界紋章)   2020-12-19 09:29:00
前機關人事有你的108休假確認簽名嗎??沒有的話 就去問保訓會吧
作者: viatormark (阿明)   2020-12-19 14:25:00
可以參考休假改進措施6點2項規定向前機關詢問看看
作者: mikal (昏了)   2020-12-20 18:32:00
108年只有簽過國旅卡核銷單感謝大家幫忙,我再詢問原單位是否可以接受以不休假獎金的發放方式處理
作者: jcll (救照片中..><)   2020-12-21 00:43:00
不休假獎金好像會有問題 舊制是超過14天部分才有獎金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0-12-21 16:07:00
是補發啦 不過要主計同意 因為要用今年度的錢付以前的錢 不知道主計那邊會不會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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