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能是完全給廠商寫
是必須跟廠商諮詢怎樣的工作才合理
還有專業上面的諮詢 還有報價詢價
跟你家裡買冷氣一樣
你總要去電器行看看
跟找廠商來家裡看看你的空間吧
關鍵在
計畫構想書跟合約
上網前最後的修改跟決策
還是掌握在機關手裡
然後沒有不合理的綁標
公告後 人人可以投標
不然你覺得公告前都不能跟廠商有接觸
是聖人沒錯
就關門自己寫
不但累死你自己而且可能就一直流標
※ 引述《punkdog (8+9=17)》之銘言:
: 如題
: 某個中央單位
: 因為專業性質高 競爭廠商少
: 長官要寫下個4年計畫書 直接找廠商來開會
: 叫廠商想內容 還有想要做什麼工作 規範也是這樣搞
: 請問這樣合理嗎? 合法嗎? 是不是很多地方都這樣幹
: btw 長官年資應該有25~3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