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一下這好像是屬於戶政事務所的工作內容,所以就來公務員版這裡請教一下
希望沒有跑錯版才對XD
由於小弟目前在擔任郵差,然後在投信的時候常會遇到底下這種狀況
狀況一:
比方說某戶的地址是「XX市□□區OO路100號」好了
實際到了當地之後,才發現同一塊地上那邊可能住了好幾戶
有姓黃的、姓顏的、姓沈的,所有人都共用這個地址
這對我們來說其實也不是太大的問題,反正整信的時候看到同一個地址就都捆成一把
直接往信箱塞進去省事
不過有時候要去叫住戶出來領掛號的時候,就會聽到類似於底下的抱怨
「我們這間都是姓黃的,旁邊那間才是姓沈的,麻煩以後把信分開放不要混在一起丟」
這時候聽完他們的抱怨,就覺得很納悶又好笑
你們要分成好幾戶是個人自由,但是共用一個地址,而且現場也只有一個信箱
那我當然優先往信箱裡面投,至於信要怎麼分那就是你們自己的問題
等回到局裡去問師父或前輩的時候,才知道說那一個地址其實住的全都是同一家親戚
這時候我也就心裡有個底了,十之八九是他們彼此鬧不合所以才會分開住
可是說也好笑,我聽完抱怨後也曾經跟他們建議
「既然你們共用同一個住址,那我當然是把信都捆在一起才好作業
你要是不想混信的話,可以去申請一個自用的門牌號碼啊」
他們聽完也只是說會去問要怎麼申請,然後過幾個禮拜再回去那邊送信還是老樣子(X
狀況二:
也是跟上面有點類似,只是這次變成了同一條路上的前後段共用一個地址
★〇●☆◇■ ←用圖案代表房子
然後★跟◇兩間都共用30號這個地址,一樣分成一家姓柳,另一家姓石的
等到哪天去姓柳的地方送掛號時,又出來一個住戶抱怨說我都把信混在一起
姓石的又不住他們那裡,這樣會造成他們的困擾
啊怎麼你們自己當住戶的,能夠忍受一個地址跟別人共用幾十年都不換
今天如果一整個月過去,連最基本的水電帳單都沒收到的話,難道都不會覺得有問題?
況且戶籍資料電腦化也已經實施好幾年了,為什麼戶政事務所那邊還能給過?
正常來說,如果同一個地址卻有兩個不同住戶登記的話
不是應該在審核的時候就會發現,避免共用的情況發生才對嗎?
還是我今天真的吃飽太閒,看到對面住戶的門牌號碼「54巷87-168號」覺得很有梗
就自己去找業者訂做一個同樣地址的門牌掛在我家門口,這樣也沒有問題?
雖然我在這裡抱怨歸抱怨,不過這大概也是師傅他們送信幾十年下來的積非成是啦
我這個後進的菜鳥也不方便多說什麼,只能乖乖照著區分就是了(X
所以回歸正題,像這種門牌地址和他人共用的情況
是因為如果申請了新的號碼,就有可能會被政府另外課徵住宅稅或地價稅之類的考量嗎?
「反正我不去申請新號,等到通知單寄來要報稅了,自然也會有人去處理
那我幹嘛自討沒趣還要多花錢?當然是裝死混過去啊」
雖然不想多加揣測,難不成就真的是這樣的鳥原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