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海洋委員會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名額: 正取1人、備取2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0/03/17~110/04/06
資格條件:(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考考試以上及格。
(三)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最近3年考績2年列乙等、1年列甲等以上。
(五)具有溝通協調、文書處理能力,
且具社會工作、諮商心理輔導等相關工作經驗。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
陞任之情形,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一)辦理心輔業務(含員工協助方案)及相關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海巡署艦隊分署人事室(25155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1段63巷20號)
自身情況:最近綁約期滿,有考慮換單位,本身綜合行政,想要轉調人事
問題如下:
1.這個缺不知道有無先進有概念,因為爬文好像都不推軍中文職缺?
(爬文對於海洋委員會好像沒有很多資訊)
2.這樣的缺是否適合用來轉職系? (因為他沒有特別寫要現任人事人員)
3.心輔業務印象中在當兵時都是輔導長在處理,所以在海巡是歸人事辦理?
以上
謝謝各位先進撥冗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