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5-11 02:09:38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446624
PTT公開國安局主管身分 前女情報員涉洩密重罪起訴
2021-05-10 14:32 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周姓女子曾考上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特考,但遭退訓後疑不滿處遇,在PTT論壇
公開國安局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名字、化名及階級等身分資訊,遭依七年以上重罪,國
家情報工作法洩漏情報人員資訊罪嫌起訴。今天周女出庭,法院不公開審理,親友則痛批
「這是國家暴力」。
周女今天在親友及辯護人陪同至法院,法官指出此案件攸關國家機密,不公開審理。法官
開庭超過半小時,庭後周女感到疲倦婉拒媒體採訪,僅稱他們的名字網路上查的到,戴上
帽子口罩低調離開法院。
周女的親友則質疑,這案件怎麼會依照國家情報工作法,七年以上的重罪起訴,懷疑是否
有人向檢察官施壓,痛批根本是「國家暴力」
周女2017年考上國安局特考,2018年3月到國安局報到受訓,受訓期間接受「國家情報工
作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反情報工作應有之觀念與方法」等課程訓練,最後受訓成績不及
格,遭廢止受訓資格。
2020年10月28日凌晨,周女在批踢踢論壇PublicServan看板,涉嫌公開洩露國安局訓練中
心主任和副主任的本名、化名、階級資訊,使情報人員身分曝光。周女坦承在PTT刊登訊
息,但受訓時國安局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都以「化名」自我介紹,不知道名字是機密,
也不知道不可隨意公開。
周女刊登的訊息包含,揭露副主任會性騷擾文職女特考學員「摟腰,吃相非常難看」,如
果女生拉筋彎不下去,副主任會熱心幫忙,順便亂摸。除了性騷擾,還會指使訓練中心幹
部霸凌某幾位看不順眼的人,或指使幹部做假資料送到保訓會退訓特考生,把文職特考生
像狗一樣趕出訓練中心。「一個非法虐待通過三等特考文職人員的地方,再用荒誕的保密
條款掩飾內部的腐敗無能,裝神弄鬼」
國安局發現批踢踢上的訊息後告發。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周女受訓時簽過保密誓約,廢
止訓練時輔導員也明確告知應恪遵保密誓約,明知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為情報人員,卻
洩漏身分資訊,今年2月依國家情報工作法違法洩漏有關情報人員身分資訊罪嫌,提起公
訴。
心得:唉~~~~能怪誰呢? 選擇考國安特考,難道一點安全認知都沒有?
還是把這種特考當一般高普考在看待???
把自己只是考個三等考,就好似高高在上.
2021-05-11 02:11:00
這種在國外都....
作者:
ds1999h (ds)
2021-05-11 07:38:00軍人講求服從 這種個性的確不適合在國安局 早點退訓也好
作者:
BGK (顛倒夢想)
2021-05-11 07:50:00就策略錯誤啊,即使本來手上有好牌也變成全盤皆輸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5-11 08:08:00這應該也要符合比例原則如果姓名是重要機密資訊,那應該用化名
作者: yhyanzi 2021-05-11 10:46:00
活該
國安內部長期腐敗、沉痾共業,案主洩漏內部主管名字(國安內外都有化名,也不曉得不清楚洩漏是否為該主管真名)傷到自己的人生,但也揭開國安深層暗黑醜陋,代價很高,也認清這腐敗官僚非常扶不起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21-05-11 16:08:00性騷擾是另一件事,該女如果直接去告發應該就沒事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5-11 16:17:00想知道性騷擾案件的調查結果是什麼?老實說,這類陽剛職場有可能對女性比較不利希望能有公平的處置和對待比如警察,上次就有警察性侵女警學妹的新聞《男警撿屍實習小女警 未停職、免職續當官》尊重司法,但也希望性平案件能有公平處理。《惡劣!消防局小隊長性侵女隊員拒賠償 土地贈送姊姊惡性脫產》公部門類似性侵的新聞不少。
假國家之名掩蓋個人濫權吧...淪落到被放風、爆料...可見是該好好清洗一下
作者:
ficp (禾草)
2021-05-11 20:20:00直接告發到時官官相護哪有用,體制已經腐壞了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21-05-11 21:28:00國家機器
作者:
DAEVA 2021-05-11 22:02:00挖 比殺人還嚴重
作者:
carbonara (carbonara)
2021-05-11 23:40:00只能幫QQ
作者:
fundme (給我錢)
2021-05-12 00:03:00然後機關內部繼續腐化 好棒棒
作者:
jack0520 (迎接下一個挑戰)
2021-05-12 00:13:00每次只要看到新聞是性騷擾,馬上八成人相信然後撻伐只能說性別真的不平等啦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5-12 05:44:00要求性騷擾能獲得公平的處理,不過分吧?未必要撻伐。但前提是要有公平正義的處置。
作者:
sn245763 (Herman)
2021-05-12 05:54:00國安考進去要簽賣身契,簽了一輩子言論自由都受限制,即使離開單位也是一樣,所以想考的務必三思。
作者:
foone (請問甚麼)
2021-05-12 17:44:00真有性騷擾去法院告不就得了?到處爆料說會不公?笑
可怕,樓上是來護航的嗎我認為她採取的手段ok,只是她也沒想到會被判
作者:
gowith (來一杯)
2021-05-12 23:44:00結論:公佈姓名位階(X)、公佈性騷擾(X)
作者:
foone (請問甚麼)
2021-05-13 02:20:00去法院告才能獲賠,再公開判決書爆料不是更好?這樣也能考上國考,可見考上的人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