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104年普考分發至柯老闆底下任3等1助理工程員,並於107年5月奉銓敘部核定權理5
-7職等之工程員職缺,若後續我考上高考後一樣也是任職工程員職缺的話,是否能將前幾
年普考時權理5-7職等的年資提敘升等?
謝謝解惑。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5-20 02:58:00你是說回溯過去很久之前 不行吧
作者: Judicialyuan (鶴驚崑崙) 2021-05-20 03:21:00
依任用法施行細則第十條職務跨列二個官等不得權理,5至7職等的職務為何可權理?
提敘升等?你普考升到頂就是委5,考上高考後就是薦6,完全不同職等,頂多到時候考上視同調任不會年資中斷且縮短實務訓他107就委4權理委5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21-05-20 07:57:00工程員是5,6-7 不是5-7 未有薦任資格者不能占5-7缺
作者:
Sandytw (肚臍風)
2021-05-20 12:45:00權理年資要拿來升什麼等?
作者:
QLinQ (Lin Lin)
2021-05-20 14:36:00任用法9 權理只能同官等內升二職等權理不可,是看「任職時」資格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21-05-21 09:01:00我覺得換個問法,如果是約聘僱去作文中的職缺,幾年後考上高考,那能不能申請提敘
想搭便車問1題,我一個朋友107年高考3級上,今年已經110年5月當上8職等股長(照考績來看應該頂多今年升7是否也是長官讓她權理8職等股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