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新聞提到
7/1起留職停薪補助6成調整8成
另外留職停薪補助跟育嬰津貼可以同時請領
新聞連結:
https://heho.com.tw/archives/170756
我的疑問是,
如果是在7/1以前就開始請領留職停薪補助,但是6個月有超過7/1,那是否可適用上面的
修正呢?
譬如4/1開始請領留職停薪育嬰補助6成,應該可以領到9/1,那是否從7/1開始調整成8成
,並可以同時申請育嬰津貼呢?
之前有電話詢問過相關單位,但都是回覆還沒正式公函說明應該如何辦理,故想請教各位
有沒有最新的消息,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