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路程會影響公差雜費申請嗎?

作者: autogenocide (pp)   2021-06-29 17:02:56
請教各位學長姐
如果因為疫情
長期出差到局支援辦公
(算出差性質)
居住地跟局所在地在同一區
但是原單位(所)在另一區
有問過不能領車程(旅)費,但是人事說連雜費200都不能領
差勤系統寫00所-00局
並非居住地-00局
請問有解嗎?
先謝謝各位學長姐!
作者: manlike ( )   2021-06-29 17:15:00
看各機關自己的規定啦~ 可以訂得比人事行政總處規定嚴還是主計總處~ 應該是主計總處 XD同縣市出差好像不能請交通費~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21-06-29 18:07:00
以居住地認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29 20:24:00
差單歸差單,說真的你寫XX所-XX局,然後請款有過,一但檢舉你就有事你要是寫歸寫,不核銷交通費,實際是從家裡出門,反而沒事貪污治罪條例看一下.....你寫美國-00局,不報交通膳雜,搞不好一路蓋章蓋到完....等到哪天哪個人才會發現你假單放這個彩蛋.....
作者: tonyamy3 (塔塔)   2021-06-29 22:56:00
我們機關是距離機關超過五公里有雜費交通費 低於五公里只有交通費 交通費從機關開始以公車條件計算
作者: chucklee0507 (卡哇伊)   2021-06-30 18:57:00
說以居住地認定的不是會計人員吧,這個應該問你們家會計不是人事,有規定在支標手冊裡面
作者: sking (Roger)   2021-06-30 22:25:00
報支要點第12點看一下~~
作者: necci (沒事丟先生勿擾)   2021-07-01 10:13:00
從居住地出發到所上班,有申請旅費嗎?現在改從居住地到局上班,即使算出差,能申請旅費嗎?從合理邏輯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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