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午安
小弟現職人在異鄉漂泊的監所管理員
看到家鄉地檢的書記官剛好有開缺
很抉擇要不要應徵返鄉
目前主要抉擇有:
1.薪水可能變少,目前薪資加上戒護津貼及備勤費,每月領約五萬一,爬文書記官加值班
費每個月好像四萬五。
2.沒受過四個月書記官訓練,不知道會不會有適應上的問題,小弟任職監所前擔任過政府
單位約聘人員,公文處理能力應該還可。
3.知道地檢會加班,但至少能回家陪子女,不用長距離往返,也能配合加班。
實在不喜歡監所環境,若平調回家鄉監所也沒這麼容易,只是不知道轉書記官到底是不是
入更大的火坑
另外這個職缺限制非檢察署的書記官報名,不知道有沒有其他用意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