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澄清稿嘛,怎麼沒人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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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82&pid=10745
【澄清稿】人事總處新聞稿:110年9月18日媒體報導女稅務員「請好請滿」 4年沒上
一天班。關於本總處表示:“假可駁回 考績吃丙”,這是錯誤報導,特予澄清。
本總處說明如下:
育嬰留停和防疫照顧假都是法定事由,機關不能拒絕,也不能在考績上有不利處分。
因此,本總處並未表示可以不准假,考績丙等。
首先,該名當事人係因請娩假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長時間未至機關工作,這是性別
工作平等法的規定,不分公私部門均須遵守,且雇主和服務機關不能拒絕。
其次,該公務員復職後請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措施,機關亦不能拒絕,亦不得據以
為不利之處分。而其復職期間如係報載之6月至8月,因至年終未滿6個月,根本沒考
績。
又當事人申請的各項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均係因應少子女化營造友善職場的國家政
策,因請假規則及留職停薪辦法相關法令為銓敘部主管,如果有精進的空間將就類此
情形將會與相關機關及該部ㄧ起討論。
聯絡人:培訓考用處 蔡科長佩蓉
聯絡電話:02-23979298轉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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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的是哪一個新聞呢? 應該是這個: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473356
女稅務員「請好請滿」 4年沒上一天班// 人總:假可駁回 考績吃丙
〔記者劉濱銓、李欣芳/綜合報導〕南投縣稅務局三十多歲蔣姓女稅務員,從二○一
七年八月起陸續請產假、育嬰假、特休假等,連續請假七百四十多天,四年沒上過一
天班,原定六月復職,卻又請防疫照顧假到八月,本月起續請育嬰假,讓同事錯愕又
不滿;蔣女對此不回應,同在稅務局工作的丈夫昨則請假。
南投縣稅務局表示,蔣女都是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假,將行文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研議檢討,設法改進;人事總處官員表示,此案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南投縣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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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做必要處理,例如駁回蔣女的請假,另可打丙等考績做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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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復職續請假 同事錯愕
蔣女是七職等稅務員,負責欠稅催繳,本俸加上專業加給全薪約五萬七千多元。她從
二○一七年八月下旬請產假至九月間,十月起到二○一九年十月請二年育嬰假,二○
一九年十一月至二○二○年四月則請了特休假、產假、事假等,期間在二○二○年初
生了第二胎,並從當年五月再請第二胎的育嬰假,原預計請到二○二二年底。
五月爆發本土疫情,蔣女突告知六月要復職,惟她申請復職後,卻一直請防疫照顧假
,聲稱會復職係因找到保母,但後來保母的外孫出生,無法帶她的小孩,才會續請防
疫照顧假,並從九月起請育嬰假到二○二三年一月。
南投縣稅務局表示,蔣女四年來沒上過一天班,粗估薪水及育嬰留停津貼等至少領八
、九十萬元,由於蔣女宣稱要復職,卻又請假,導致接替她工作的約僱人員離職後,
又需重新上網招聘,但因蔣請假都有檢附證明才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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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自由訪問到的人事總處官員是誰,
果然沒具名的都不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