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寓大廈已拆除,管委會要如何除名?

作者: iivvine (我是小蜜)   2021-11-22 16:03:34
今天偶爾看到政府資訊公開平台的公寓大廈裡面的報備資料...
有一筆是公寓大廈已經被拆除的...
可是管委會的名字還在已經更新的資料中...
是因為沒有人申請嗎???還是沒有依據可以刪除??
(PS:這個跟建物滅失登記也沒啥關係就是了???)
要刪除這一筆的話好像也沒有法規依據...
所以就繼續留在更新的資料中也很奇怪....
作者: cps001 (阿鵬)   2021-11-22 17:49:00
這要看各縣市主管機關資料更新的頻率吧開放資料平台上面的資料 大多不是即時更新 亦即非最新資料
作者: eno4022 (eno)   2021-11-22 19:16:00
這裡不是1999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1-11-22 21:32:00
要由管委會自己去提出申請吧,管理管委會的機關跟建物滅失的機關不同。也許管委會還有沒分完的資產,這都是私人民事行為,政府機關逕為解散除名管委會會被告到死吧
作者: bking (哲)   2021-11-22 22:08:00
請洽地方政府主管機關...
作者: iivvine (我是小蜜)   2021-11-23 03:34:00
問我同事他說就是因為沒有人申請所以才一直留著...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我才上來問...那如果是建物滅失登記的結果順便副知公所做相關註記這樣呢???移到EXCEL的另一個頁籤加以註記..這樣就不算解散了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1-11-25 08:23:00
以承辦人為準 這裡講的也不一定是台端所在地區的做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1-11-28 17:33:00
關你什麼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