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益] 退撫新舊制適用之時間點

作者: leestupid (大奶綠)   2022-04-28 13:31:51
※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1YQUfxPa ]
作者: leestupid (大奶綠)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請益] 退撫新舊制適用之時間點
時間: Thu Apr 28 09:14:33 2022
公教人員退撫新制已經拍板定案了
2023年7月1日後新進公教人員適用新制
這邊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版友
對於新進人員的定義?
1.考試及格:
公告分配機關後報到日起算4個月實務訓練及格
2.合格實授:
(1)考試及格後起算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取得銓敘。
(2)同上(1)程序但回溯至試用期第一天認定
以2022年高普考試為例
9月榜示
一般而言正額人員10月報到
隔年2月實務訓練期滿合格(4個月)
8月試用期滿取得銓敘(6個月)
這樣不就是適用新制了?
其他增額錄取人員、開缺時間非現缺人員就更不用說了
看了新聞的內容都沒有相關的釋疑,所以想請教大家的意見。謝謝。
作者: FJU597660557 (Nicholas)   2021-04-28 10:11:00
建議可到publicservan再問一下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21-04-28 11:46:00
這個可以寫email詢問銓敘部部長信箱,由主管機關解答會比較妥適一般來說,退撫扣繳是回溯自訓練期滿訓練成績及格、考試及格,報送銓審並先予派代開始,也就是說自派代生效日開始繳退撫基金,當然2023新制詳細執行細節建請詢問銓敘部確認較妥適,可以致電退撫司或是寫部長信箱由專人答覆
作者: leestupid (大奶綠)   2021-04-28 13:30:00
2樓謝謝
作者: charles269 (嵐)   2022-04-28 14:11:00
應該是看初任日期(報到日)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22-04-28 17:30:00
依現制來說,自106年開始全面實施未占缺訓練,受訓期間是不計入「退休年資」,受訓期間是併計「休假年資」,受訓期間未每月扣繳退撫基金,因此我是推測先予派代(開始正式)生效為初任,但還是問銓敘部最準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22-04-29 23:13:00
既然訓練不佔缺,那為何又要把考試缺的職代因應報到而解僱?不佔缺的話不是職代的缺還沒被佔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