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ceking01 (青春舞王)》之銘言:
: 請問一下:
: 假如本來具有初等(五等)、普考(四等)考試合格成為公務員
: 那如果繼續參加考試分別考上更高的等級,即初等(五等)考上普考(四等),或者普考(
四
: 等)考上高考(三等)
: 但是還是目前還是想在原公務單位任職的話,可以留在原公務單位任職嗎?
有啊 而且不難
我有認識的計程車司機有說過他有認識
數年內連續通過雇升委 委升賤 賤生繭考試
一路從工友幹到簡任第一副處長
但那是在用人唯才的國民黨時代
現在喔 恐怕很難了 顆顆
再來, 考到更高等級考試居然還會想留在原單位
表示要嘛原單位一定是傳說中的五大神選單位
不然就是原PO在原機關橫著走路
若此 原PO還有往上考試的必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