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921920 (apple)
2022-05-21 20:19:25請問辦理部屬懲處案,科內長官也是考績委員會一員,可以擔任考績委員參加嗎?有沒有
利益迴避問題?
作者:
snowcs (abow)
2022-05-21 21:03:00法務部108年11月13日法授廉利字第10805008720號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5-21 21:56:00這公文盲點就是....要是全局處都敘獎....誰辦文?誰核章?不用講啥,單單要是這次疫情真的到了結束之時一定得靠敘獎給那些做到半死不死的人員....
作者:
a123 (努力)
2022-05-22 00:18:00非涉及長官本身事項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5-22 08:37:00照一樓寫的,敘獎有在名單內都要迴避.....:D
法務部是這個規定的主管機關?我怎麼覺得怪怪的…是因為利益衝突迴避法的關係吧…但應是要看一下保訓會規定或解釋…
回樓上,法務部做的函釋是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4、6-8條相關規定在實務上迴避執行做闡明;考績委員會組成相關規範及處理應該是回歸考績相關法規(銓敘部主管)
這是個好問題,你可以申請迴避,但要等待實體決定(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下來後,你才能再一併聲明不服。基本上,雞冠狗官要藉由烤雞會搞同仁時,才不管迴避不迴避啦~
作者:
benson (庫恩)
2022-05-24 06:56:00利衝也要主管是適用對象才有遵守的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