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交換被系統退文了...
通常公文系統再按一次要經過再簽准一次嗎??
因為有機關要求我們要去函補發...
而且他說要補發的是掃描檔...
電子公文不就是在系統再點一次嗎???
我們也曾經發生電子交換被系統退文
就再點一次而已....有需要搞得那麼複雜嗎??
如果不會操作就打電話問公文系統的廠商
要怎樣才不會被系統認定為重複發文...
對方說第一次遇到被退文的情況...
因為看到系統上收文失敗所以打電話提醒他們...
有時候電子交換系統會出槌...
所以收發每一天都要去看前一天有沒有發文成功
通常這種情況...大家都怎樣處理???
要求要收文的機關來函補發??還是在系統再點一次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