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3-01-17 13:21:24作者: ck2oliver5 (Yu) 2023-01-17 14:01:00
店家不都會有大量負評被洗可以申訴,跟google方反應看看?看能不能拿掉,但台灣好像沒有客服。
作者: migration265 (白馬boy) 2023-01-17 14:53:00
侮辱公署罪被某黨修掉了,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3-01-17 18:33:00你自己都說人家評論非空穴來風了…除非像我遇到鯛直接人身攻擊剛好被同事錄影 後續直接提告公然侮辱 檢察官再加一條妨礙公務
如果內容可以跟特定人連結或有足以辨識特定人的話,可以。但工作能力是可受公評的吧,覺得不太能怎麼樣
作者: parappa (~第二人生~) 2023-01-17 19:31:00
自己開分身洗回來啊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23-01-17 19:48:00當然可以告 那是你的權利 只是不確定谷歌調ip會不會回覆像line是不給 fb有案類限制所以你也不要覺得告了就能怎麼樣
作者:
TsaoJJ (完全沒有畫面)
2023-01-17 22:01:00找得到對應的法條就告啊
這樣有什麼好告? 又不是講態度這種個人主觀意識能力不佳就改進阿還怕別人講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23-01-18 09:22:00學某律嗆回去
作者:
s90011 (只要有爭議,大聲就搞定)
2023-01-18 12:47:00不佳就不佳啊 不然想怎樣 看開點
我以前同事還被拍照放在Google 機關評論區置頂,直到現在都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