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談] 印鑑證明是不是一個早該廢掉的業務?

作者: e446582284 (ef225633)   2023-02-24 16:47:11
整理一下目前卡關在哪
首先地政確認意思表示有下列幾種
1.戶政印鑑證明
丟給代書就好
2.地政事務所設立印鑑
這個還停留在紙本,沒有電子化全國共通
3.地政士簽證
那個代書願意蓋章背書的,傻了嗎?
4.線上聲明
我要在電腦上用讀卡機和自然人憑證
然後再去網站點一堆東西
然後再補權狀到地政,傻了嗎?
5.本人到地政核對身分
我花錢請代書自己還要請假到場,傻了嗎?
這個業務吵真的沒意義
還包括地政士公會利益
系統一直無法共通
長期以來延續的陋習
作者: blitzblitz (blitz)   2023-02-24 21:31:00
對喔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23-02-25 16:19:00
https://imgur.com/okFPWGq 88年出生的都大學畢業了這條都還沒有公告施行 再說 受監護宣告者跟未滿7歲無行為能力人 簽名都沒效了 卻還可以申請印鑑證明?
作者: cytochrome (細胞色素)   2023-02-25 17:43:00
數位發展部只在意多元宇宙,什麼系統整合的東西大概是叫他們去死吧
作者: summerair11   2023-03-01 09:38:00
無&限制行為能力人/受監護宣告人請的印鑑證明在地政完全就是沒用的廢紙,要的一直都是法定代理人的,附進去最後也是被退回來,連一堆代書都會搞錯然後現在的線上聲明也要經過地政士/律師驗證,本來就是搞笑做法
作者: jenny02026 (翊翔)   2023-03-01 19:36:00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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