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去年高考三級有許多都開薦任技佐(委4~薦6)職缺,已經爬文過,也詢問機關人事,最近剛
好也遇到不同機關相同困境的同仁,得到許多資訊,不知道哪些才是正確的,因此想請教版
上的前輩們:
1.要報到一年自己去面試同職系的技士缺,才能陞遷,機關不會主動通知有缺,也不會優先
陞遷? 且陞遷一年內不能再陞遷?
2.若成功陞上技士,俸點會降低,再從技士最低俸點開始累計?
3.不確定最快到底是報到後「1年」或是「1年4個月」才能開始陞遷?
4.承第3點,機關內部的範圍,若是地方政府的局處,那所謂機關內部,是指本府內部還是
局處內部?
5.有些人事說1年內薪水不會有差,有些則是說3年內?
6.是否有相關法規或真正的法律依據,能釐清這些問題呢?
還請前輩們不吝賜教,非常感謝!
(若有相同困境,也歡迎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