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nnsei (kunnsei)
2023-05-28 16:01:41雖然我不支持詐領加班費
但不得不說
看看議員
下午的會議
早上簽到在會議開始前就離開跑去廟宇選民服務
結果咧
完全沒事
當事人好好的什麼事情都沒有
還打算代表參選立委
用一般智商就知道這算不算詐領出席費了吧
只能說國家對一般公務員太嚴苛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3-05-28 16:14:00哪裡嚴苛?這明明就是貪污議員爽你趕快去選,選不上吧
作者:
jjer (CCC~)
2023-05-28 16:18:00關中大哥不是也上按摩院嗎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3-05-28 16:43:00以一樓的標準就是選上民意代表就可以胡作非為吧 讚~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23-05-28 16:59:00一樓,不是爽不爽問題,是議員有沒違法問題不要使用不同標準
公務員負擔法律責任之重,本應該要有較好待遇,但現在比勞工好的都砍,然後勞工比公務員好的都不跟進,真的可悲
作者: mouse711217 (ONEPIECE) 2023-05-28 17:22:00
塔綠班跑出來護航了
因為議員工作就選民服務 他也沒違規啊連關說也幾乎都解釋成選民服務
我一直不懂,司法不是微罪不舉嗎?可以用其他行政懲處的方式來替代吧
可能太白目還在說謊 以為調查局法院吃素的這種都會判重一點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3-05-28 20:29:00檢舉?之前台北市議會副秘書長就告訴你簽到不開會非常合法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3-05-28 21:10:00是之前在台北市當參議酒駕被彈劾的喔 現在還能回鍋到議會當副秘書長算混的不錯嘛 反正跟一樓邏輯一樣規定自己說了算 民代真的好棒棒
作者: dettyu 2023-05-28 23:12:00
拿政治人物來跟公務人員比?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3-05-29 01:14:00政治人物不適用貪圖治罪條例?
作者: Hifumi1023 (Hifumi1023) 2023-05-29 07:43:00
笑了,政治人物是職等更高的公務員欸
老百姓選出來的就是狂,讀書考上的就是賤。教育出這樣想法
作者: ucherey 2023-05-29 10:45:00
合不合法副祕書長說了算?明擺著就是詐領出席費,只因為整個議會都這麼幹就沒人敢追究,小公務員就要坐牢丟工作
作者: tdlions (竹節蟲) 2023-05-29 11:45:00
綠能其他都不能啦 耳心
議員未出席卻領取出席費是詐領,為什麼有人認為不是?告發、偵查、一審判決,時間抓個兩三年差不多目前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檢察官統一追訴標準是以刑法339普通詐欺罪起訴,法定刑2月~5年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23-05-29 12:39:00那酒駕真的可以死刑,反正沒抓到的酒駕可能上百次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3-05-29 13:42:00感謝n大說明
作者:
farmer (小農夫)
2023-05-29 16:12:00謝n大解說
作者:
sin (三角函數)
2023-05-29 19:08:00依造這標準 酒駕 尤其是政務官 真的可以判死刑
作者:
ds1999h (ds)
2023-05-29 20:52:00簽名跑掉有領出席費本來就貪污 本來就能辦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3-05-29 22:33:00不知道cherish新聞鬧這麼大,有沒有人被辦
這回應推文告訴我們,乖乖認罪,不然上訴二審要怎麼拼緩刑空間?
(有辦法抓到一件,抓不到的可能幾十件、上百件),因為這個理由貪污叛很重不合理吧,法理上當然是抓到才算,怎麼可以用疑似很可能來推斷一定很多件.......
作者: op520 2023-05-30 11:10:00
垃圾會計、政風跟審計只會找基層啊,那些簽了名就去跑攤的民代怎不處理?還說這些單位很操,笑死人
to kiwifruit你說也有道理,抓一放百你可以不必去看詐領加班費是依刑339起訴,也沒有刑度過重的問題一般公務員也沒有辦法自己詐領還自己核加班費如果廢止貪污治罪條例用普通刑法,詐領加班費反而要用339+134=>刑度7.5年以下來處理,反而比現在重
作者: yamahara6026 (風) 2023-05-30 17:15:00
一樓這種就是會嗆民眾不爽來考公務員的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