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小弟有人事業務問題想請問。
自介:
1.職務:矯正機關 司法行政職系管理員(年資9年)
2.年齡:37歲
3.銓敘: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4.因生涯規劃考量考慮轉換跑道,
(1)矯正機關或其他公務機關的電機技士
(2)轉考台電職員
(3)其他選擇
5.現在被職場同事人事鬥爭得很嚴重,加上職涯發展考量希望回歸本科。
問題:
1.現職機關至今沒有編列技士預算員額,想轉任勢必得離開,現在住機關職務宿舍,因為
考量如果到外縣市工作的話,住宿生活成本可能增加至影響自己生活,該如何選擇自己很
迷惘。
2.依網路資訊,國營職員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請問退休制度是什麼呢?(未繳納退撫
)、為何是公保?
3.公保在退休時是會給付一筆資金給當事人嗎?還是以退撫或勞退基金給付?
4.如果我轉任國營事業,公職年資的退撫金就只能一次領嗎?幾歲可以請領?
5.其他建議。